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03〕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8〕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5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规则的通知》(南府规〔202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报请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将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南宁市武鸣区甘圩镇孔周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编号WMCK2021-003)。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WMCK2021-003采矿权(南宁市武鸣区甘圩镇孔周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武鸣区城区200°方向、直距约17km,行政区划属南宁市武鸣区甘圩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12′25″,北纬23°01′10″。矿区至武鸣城区运距约36km,至南宁市运距约40km。矿区内通碎石路,为村民农耕路及附近矿山运输道路,西北部靠近南宁-武鸣二级公路(S214),武鸣城区有G75兰海高速公路通过,交通较为便利。矿山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范围由以下20个拐点圈定,各拐点的坐标见表1:
表1
点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纬度 |
经度 | |
1 |
2546974.33 |
36520632.56 |
23°01′19″ |
108°12′05″ |
2 |
2547037.71 |
36521050.17 |
23°01′21″ |
108°12′19″ |
3 |
2546958.80 |
36521175.66 |
23°01′18″ |
108°12′24″ |
4 |
2546598.57 |
36521171.63 |
23°01′07″ |
108°12′24″ |
5 |
2546593.11 |
36521150.63 |
23°01′06″ |
108°12′23″ |
6 |
2546600.51 |
36521130.33 |
23°01′07″ |
108°12′22″ |
7 |
2546598.76 |
36521095.06 |
23°01′07″ |
108°12′21″ |
8 |
2546565.92 |
36521065.14 |
23°01′05″ |
108°12′20″ |
9 |
2546500.31 |
36520851.06 |
23°01′03″ |
108°12′12″ |
10 |
2546485.06 |
36520711.33 |
23°01′03″ |
108°12′07″ |
11 |
2546525.69 |
36520372.03 |
23°01′04″ |
108°11′55″ |
12 |
2546567.44 |
36520302.70 |
23°01′06″ |
108°11′53″ |
13 |
2546602.94 |
36520265.95 |
23°01′07″ |
108°11′52″ |
14 |
2546634.60 |
36520249.82 |
23°01′08″ |
108°11′51″ |
15 |
2546649.52 |
36520244.42 |
23°01′08″ |
108°11′51″ |
16 |
2546682.43 |
36520239.14 |
23°01′09″ |
108°11′51″ |
17 |
2546778.58 |
36520277.38 |
23°01′12″ |
108°11′52″ |
18 |
2546803.73 |
36520294.43 |
23°01′13″ |
108°11′53″ |
19 |
2546865.19 |
36520371.02 |
23°01′15″ |
108°11′55″ |
20 |
2546920.99 |
36520483.91 |
23°01′17″ |
108°11′59″ |
面积0.3953km2;标高:+363.45 m?~+140m |
该矿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规模:450万吨/年。该矿山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为8494.23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8255.15万吨,推断资源量239.08万吨,边坡压占55.01万吨,可设计利用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8439.22万吨,采矿回采率95%。该矿山产品方案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石粉、机制砂、水洗砂。该矿山合理服务年限为17.82年,出让年限为20年(含基建期2.18年)。
WMCK2021-003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61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南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企业](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网上自行下载模板并打印填写加盖公章;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携上述材料至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B座对外服务大厅4号窗口或南宁市星湖路39-20号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办理数字证书。本期采矿权出让设置有底价,以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采矿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及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采矿权人信用“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凡符合上述竞买资格、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期采矿权挂牌出让相关时间
本期公开出让采矿权挂牌公告期为2021年12月31日08时30分至2022年1月28日24时00分。竞买申请人须在2021年12月31日08时30分至2022年2月14日17时00分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 ??2022年2月14日(即报名截止日)17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汇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凡报名成功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网上交易系统颁发的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2年1月29日00时00分至2022年2月16日09时30分进行网上挂牌报价。本期出让活动竞价询问期为2022年2月16日09时30分至2022年2月16日10时00分。
注:本期采矿权,在2022年2月16日的挂牌截止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五、在报名期间,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核准其竞买资格,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竞买申请人需在挂牌报价期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进入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内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申请人可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南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仅支持IE9、IE10、IE11(推荐使用IE11)浏览器。
六、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南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数字证书使用方法详见《南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证书使用手册》,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南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申请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七、风险提示
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一)本次出让的是矿产资源储量。矿区土地、山林、道路及周边环境等补偿费用及协调工作由采矿权竞得人与涉及群众自行协商解决。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道路、“三废”等事项,由采矿权竞得人向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二)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储量风险,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需充分评估开发资源投资风险,一旦中标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储量核实地质报告中的矿储量、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机关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三)该采矿权范围位于国家已基本认可约占全区国土面积45%的“双评价”生态极重要、极敏感等重要区域内,但与2021年6月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上报国务院待批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不重叠。由于国务院尚未批复我区生态保护红线成果,该采矿权可能存在因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导致无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风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在1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无正当理由停工或者停产连续满1年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出让登记管理机关有权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八、本期采矿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承办。
九、本期采矿权具体信息详见本期公开出让文件,可在网上交易系统(https://gt.nnggzy.org.cn:3081/)自行下载。
十、联系方式
(一)数字证书办理咨询
1.办理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B座对外服务大厅4号窗口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9968181110/0771-2857019
2.办理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20号
联系电话:0771-5882343
(二)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业务咨询:黄启顺、覃永强
联系电话: 0771-5609194、5609181
网挂技术咨询:梁宝坤 ??
联系电话: 0771-5609188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十一、查询网址
https://gt.nnggzy.org.cn:3081/(网上交易系统)
https:// 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