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2年2月7日发布了《南宁市2012年第一期采矿权挂牌公开出让公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2012年第一期”采矿权挂牌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一)采矿权编号:CK2012-001
(二)竞得人名称:广西源桂投资有限公司
(三)竞得人注册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那况村甘村坡20-1号
(四)成交时间:2012年3月7日
(五)成交地点: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交易综合大楼二楼挂牌大厅
(六) 成交价: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元整(小写:640000.00元)
二、采矿权基本情况
开采矿种:砖瓦用页岩矿
开采方式:采用露天开采方式
开采标高:172m—90m
出让年限:10年
三、划定矿区范围所需材料
编号 |
资料名称 |
份数 |
1 |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六村村坛造坡弄忽山矿区砖用页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
1 |
2 |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六村村坛造坡弄忽山矿区砖用页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 |
1 |
3 |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六村村坛造坡弄忽山矿区砖用页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 |
1 |
4 |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六村村坛造坡弄忽山矿区砖用页岩矿开采设计方案》 |
1 |
5 |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六村村坛造坡弄忽山矿区砖用页岩矿开采设计方案》评审意见书 |
1 |
6 |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六村村坛造坡弄忽山矿区砖用页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
1 |
四、相关手续办理
(一)竞得人自签订《南宁市采矿权挂牌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与矿权所在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人签订采矿用地协议书并及时完善办理采矿许可证所需相关前置材料。如不能签订采矿用地协议书的,6个月内可申请终止采矿权出让,不退还竞买保证金。持相关材料到南宁市国土资源局9楼矿产资源管理科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二)竞得人自签订《南宁市采矿权挂牌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依照采矿登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开采设计、安全生产审批、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采矿登记所需手续。
(三)竞得人在规定期限内已全额交纳成交价款,持《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采矿用地协议书、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及开采设计、安全生产审批、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相关资料与我局签订《南宁市采矿权出让合同》(在9楼矿产资源管理科办理)。
(四)自签订《南宁市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持以上相关材料到市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请办理《采矿权许可证》。
(五)《南宁市采矿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竞得人必须申请办理采矿临时用地手续;未取得临时用地批复文件的,不得进行开采活动。
(六)其他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