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03]3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个矿区的采矿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公开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及开采方式
CK2010-003采矿权,坐落于南宁市环城高速(北环)及324国道公路北侧,矿种为砖瓦用页岩石矿,矿区面积约为0.0643k㎡,开采深度(标高)为+100m—+200.0m,总投资为530万元,年开采量为16万吨,矿产资源保有量为322.52万吨,可采储量为214.47万吨,使用年限为10年。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8°09′00〞、北纬22°51′07〞,具体拐点详见下表:
北京54直角坐标系 |
西安80直角坐标系 | ||||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A |
2528140.0 |
36515270.0 |
A |
2528081.089 |
36515197.455 |
B |
2528430.0 |
36515355.0 |
B |
2528391.091 |
36515282.457 |
C |
2528260.0 |
36515510.0 |
C |
2528201.089 |
36515437.458 |
D |
2527920.0 |
36515400.0 |
D |
2527861.087 |
36515327.456 |
矿区面积:0.0643K㎡;开采深度:+100-+200m标高 |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9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注册资金须大于矿权总投资额的30%;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大于矿权总投资额30%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三、本期采矿权挂牌公开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3日至2011年1月5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交易综合大楼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3日至2011年1月5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1月5日17时30分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交易综合大楼二楼挂牌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8时至2011年1月7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仁斌、罗燕、覃祥敏
联系电话:0771-5609166 5609253 5609160(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交易综合大楼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gtj.nanning.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