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03]38号)的规定,经隆安县人民政府批准,隆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隆安县都结乡天隆村隆怀方解石矿采矿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公开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及开采方式
该矿位于隆安县都结乡天隆村,矿区距天隆村约1.6km,距隆安县城约20km。开采矿种为方解石矿,矿区面积:0.06km2,开采标高为+440--+465m,矿区范围由以下4个拐点圈定,各拐点的北京直角坐标为: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2570840 | 36445040 |
2 | 2570980 | 36445320 |
3 | 2570820 | 36445300 |
4 | 2570770 | 36445100 |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年产3万吨方解石矿。根据我局委托有资质的地勘单位出具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报告,该矿区方解石矿保有资源量22万吨,可利用的资源储量为18万吨。参照隆安县人民政府文件(隆政发[2004]67号)规定,本次出让采矿权年限为3年,采矿权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期采矿权挂牌公开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竞价,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底价者为竞得人。
四、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 9月19日至2008年10月9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隆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一楼县土地交易所获取挂牌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于2008年9月19日至2008年10月9日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县土地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六、本期采矿权挂牌地点:隆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一楼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2008年10月10日8时至2008年10月20日上午10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咨询电话:
(1)隆安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0771-6520963
联系人:梁宝文
(2)隆安县土地交易所:0771-6522880
联系人:梁 丽
隆安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隆安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