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严抓严管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干部职工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落实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届机关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基本完成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选优配齐领导干部队伍,促进队伍融合、业务融合。
(二)全面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制定《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保障服务工作若干措施》及四项细则,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落实强首府战略,成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印发《过渡期南宁市“两规”一致性处理实施方案》,强化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推动南宁市国际旅游度假区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重大项目用地实现应保尽保。
(三)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市“三调”统一时点上报成果通过国家级内业复核及数据库质检。严守耕地红线,印发《南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坚决抵制耕地“非农化”行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市连续2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实行采矿权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推进矿山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
(四)深化改革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全国首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模式,农村不动产登记实现网上办理、全流程零纸质申请材料。房屋网签、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集成办理,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事项与不动产登记跨部门联动办理、一次办结。全面推行房建类项目审批承诺制,公布第二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项目用地审批时限大幅压缩。全区首创“多测合一”信息系统,印发“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技术规程及信用管理办法,开通“不动产实核”、“不动产预核”业务线上办理功能,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和注册测绘师负责制。
(五)持之以恒维护群众资源权益。制定《南宁市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新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会同市应急局、市住建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首次明确水运工程领域重点预防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及责任单位,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自然资源队伍使命担当。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核心落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处。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各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动自然资源工作新发展。
(二)强化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稳增长。深入推进强首府战略强治理专项工作,力争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在年底前完成报批工作。开展《南宁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南宁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等交通规划编制,推动全市村庄规划“应编尽编”。采取分类保障方式,落实急需建设的重大项目用地。合理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招拍挂”出让计划,加大工业用地供给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能力。
(三)坚决守住资源红线保障生态安全。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有序推进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八不准”,坚决遏制新增问题。盘活批而未供土地和存量土地,提高我市供地率。提高执法监察水平,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增强早发现、早制止的能力。
(四)强化创新驱动激发市场活力。开发建设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系统和继承查验系统,扩增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制定我市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深化告知承诺审批制,实行“证后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政策配套、流程再造、成果共享、事后监管等方面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
(五)坚持维护资源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强化自然资源要素配置向农业农村倾斜,加大增减挂钩工作力度,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加快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查报批,做到规划先行、注重质量、从容建设。继续推进“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持续推动全市村庄规划“应编尽编”。修订《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增强抗灾能力。推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向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转型升级,强化地理信息资源普惠性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