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建筑风貌是城市外在形象和内质精神的有机统一,体现城市文化素质。为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做好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塑造城市形象特色显得尤重要。
近日,为加强南宁市建筑风貌管控,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建筑风貌艺术评审项目设计质量管理的通告》,根据南宁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十三次会议精神,要求各设计单位加强重点区域建设项目设计成果的内部审查工作,强化落实设计机构总建筑师设计质量管理责任。《通告》明确,一是建立本单位总建筑师建筑设计风貌艺术审核负责制,对于需经由建筑风貌艺术评审会审查的建设项目,其建筑设计方案在提交评审前,须由该设计单位的总建筑师或建筑专业技术总负责人进行全面把关并签字确认;二是若同一建筑设计项目经两次建筑风貌艺术评审会评审均未通过或同一设计单位多个项目经艺术评审会议评审未通过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在本单位网站对相关设计单位进行通报,对设计单位总建筑师或建筑专业技术总负责人进行约谈。
《通告》印发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加强南宁市重点区域建设项目的设计质量管控,确保建筑风貌艺术评审会上会项目的创作成果达到高质量、高标准要求。同时,下一阶段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完善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相关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地段、重要类型建筑风貌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