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宇合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总平图的变更(草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银海大道南侧、桅杆路东侧。
二、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
三、用地规模、强度、和建设内容
详见公示图。
四、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青秀区锦春路3号—1号)。
(二)广西宇合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现场。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告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五、意见反馈途径
规划建设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4952603,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9室)。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