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南宁市华发商业投资中心申请的五象大道444-73、74号项目机动车出入口调整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五象大道北侧。
二、调整理由
根据2024年8月29日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审查意见,广西南宁市华发商业投资中心申请调整五象大道444-73、74号项目机动车出入口。
三、主要公示内容
五象大道北侧现状机动车出入口由原位置向西偏移4米(详见附图)。
四、公示地点
(一)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青秀区锦春路3号—1号)。
(二)项目建设现场
(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444-73、74号)。
五、意见反馈途径
规划建设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6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4952600,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25室)。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