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实行广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制度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4号)要求,现将广西南宁矿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编制的《广西博耀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龙音山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如对本次公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有异议的,请按要求填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并送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8楼814室生态修复科,邮政编码:530022;电子邮箱:nnzrzyjxfk@163.com;联系电话:0771-5609138。
特此公示
附件:
附件1.广西博耀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龙音山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pdf
附件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