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8〕1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南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论证报告》,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22号令)的相关规定,我局计划于2020年6月8日上午10:00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对《南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论证报告》举行听证会,请于2020年6月5日上午10:00前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一、听证事项
对调整规划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需熟悉南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有关情况,并了解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持《听证通知书》亲自参加听证会,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表达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报名地点: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1-5609253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