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探矿权的监督管理,规范勘查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73号)要求,南宁市依法履职,积极谋划,认真动员,扎实开展2015年度探矿权年度检查工作,至2016年1月底,圆满完成了该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具体通报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2015年度我市主要勘查矿种有:铝、金、铜、铅、钛、锑、铁、锰、铀、水泥用灰岩、矿泉水、泥炭等矿种(各矿种比例情况见图1-1)。
注:属国土部发证探矿权1宗,开采矿种为铀矿。该图标签格式为:矿种,探矿权个数,占探矿权总数百分比。
截至2016年1月,全市各类探矿权总数为74个,其中国土资源部发证的探矿权1个,自治区级发证的探矿权73个,涉及勘查总面积为1776.6Km2,2015年勘查总投入为1991.3万元,征收的探矿权使用费共97.9128万元,各勘查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勘查实施方案的规定,达到了最低的投入要求,依法履行了探矿权人义务。详见表1-1。
表1-1 勘查项目信息统计表
发证部门 统计项目 |
勘查总面积(KM2) |
勘查总入 (万元) |
勘查投入技术人员(人月) |
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万元) |
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项目(个) |
探矿权过期(个) |
查处以采代探(个) |
|
部发证 |
8.89 |
36.88 |
7 |
0.2673 |
0 |
0 |
0 |
|
区厅发证 |
1767.71 |
1874.42 |
354 |
97.6455 |
0 |
7 |
0 |
|
合计 |
1776.60 |
1991.30 |
361 |
97.9128 |
0 |
7 |
0 |
二、探矿权年检情况
根据矿业权年检信息报备管理系统中下发的年检任务委托表,我市应参加年检的各类探矿权共68个(其他6个探矿权为免检项目,系统上无相关年检任务),占我市探矿权总数的91.89%。截至2016年1月20日,实际提交材料参加年检的探矿权61个,占应检矿权数的89.71%,7个探矿权未提交材料参加年检(其中1个探矿权因列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案件未参加年检,其他6个探矿权在发函催报材料后仍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年检),占应检矿权数的10.29%。61个探矿权年检合格,年检合格率89.71%;1个探矿权被责令整改,整改率1.47%;6个探矿权年检不合格,年检不合格率8.82%。
(一)国土资源部发证探矿权年检情况
我市属国土资源部发证的探矿权共有1个。应检探矿权1个,占国土资源部发证探矿权数的100%;实际参加年检的探矿权1个,占应检探矿权的100%。其中,年检合格探矿权1个,年检合格率100%;抽检探矿权1个,抽检率100%。
(二)自治区级发证探矿权年检情况
我市属自治区发证的探矿权共有73个,应检探矿权67个,占自治区级发证探矿权数的91.78%,实际参加年检的探矿权60个,占应检矿权数的89.55%。其中,年检合格探矿权60个,年检合格率为89.55%;有1个探矿权因被列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案件,我局已在系统上将其列入整改,整改率1.47%;抽检探矿权45个,抽检率75.00%。未按时参加年检的探矿权共6个,其中,上一年度年检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上一年度年检的2个,分别为广西南宁市横县上六田铅矿普查,广西横县马山乡谭村铁矿详查;无法与探矿权人取得联系的1个,为广西横县大站铜矿勘探;经通知后仍未按时参加年检的3个,分别为广西武鸣县天马金矿勘探,广西武鸣县板潘铅锌矿勘探,广西南宁市邕宁区平派铜重晶石矿勘探,对这6个探矿权,我局根据桂国土资发〔2011〕73号文的规定,均判定为年检不合格,并下发书面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年检信息统计详见图1-2。
通过年检,全面掌握了我市2015年度探矿权的勘查工作开展情况、探矿权人依法履行义务情况等,为进一步加强探矿权的监督管理,规范勘查行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