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南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的相关规定,我局计划于2022年4月15日上午10点在局一楼会议室对《南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举行听证会。欢迎市直各相关部门、矿业权人以及关心本次听证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2年4月14日下午17:00前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一、听证事项
对规划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须熟悉南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有关情况,并了解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表达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报名地点: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
联系电话:0771-5609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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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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