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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辖城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17-12-15 15:59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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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 则? 1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3

一、现状概述 3

二、砂石资源分布情况 4

三、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5

四、砂石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6

五、砂石资源开发面临的形势与新要求? 8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基本原则 11

三、规划目标 12

第三章 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4

一、总体布局原则? 14

二、禁止开采区 14

三、集中开采区 15

四、备选开采区 16

五、开采规划区块? 17

六、砂石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工程?? 20

第四章 砂石资源开发利用转型升级? 23

一、调整开发利用结构,促进矿山规模化发展 23

二、加快矿山基地化建设 26

三、严格矿山规范化生产 27

四、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28

五、推进砂石矿山绿色发展 30

第五章 砂石资源开发监督管理 31

一、明确各部门监督管理职责? 31

二、严格采矿权新立、延续审批?? 32

三、探索矿权出让新方式 33

四、加强巡视检查工作 33

五、细化监督管理措施 34

第六章 规划实施管理 36

一、加强组织领导? 36

二、健全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36

三、严格规划实施情况监督管理?? 36

四、加大规划宣传力度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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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附表1?? 2015年南宁市市辖城区砂石资源储量表

附表2?? 2015年南宁市市辖城区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3???2015年南宁市市辖城区砂石资源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4???南宁市市辖城区禁止开采区分区表

附表5???南宁市市辖城区砂石资源开采分区表

附表6???南宁市市辖城区砂石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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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规范南宁市市辖城区砂石资源开发秩序,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加快采石场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促进采石场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6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采石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13号),进行《南宁市市辖城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采石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在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加强露天开采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研究论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14号)等部门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南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规划。

规划范围为南宁市辖6城区,包括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含经开区)、西乡塘区(含高新区)、邕宁区和良庆区,不含武鸣区。规划对象为市辖6城区内的露天采石场,包括水泥用灰岩和建筑石料用灰岩、花岗岩、砂岩等矿种。

《规划》是南宁市辖6城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展望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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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一、现状概述

(一)自然地理概况

南宁市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处于北纬22°13'~23°32',东经107°45'~108°51',全市面积为22112Km2。南宁北面与河池市、柳州市接壤,南面为钦州市,西面为百色市、崇左市,东面为贵港市、玉林市。全市位于广西西南部,毗邻粤港澳,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是中国西南地区出海通道的枢纽城市,具备四通八达的水陆空交通系统。同时南宁也是国家级经济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核心城市,交通区位和地理位置优势突出,是华南沿海和西南腹地两大经济区的结合部以及东南亚经济圈的连接点。

南宁市地形地貌以典型的山地、丘陵和盆地为主,市辖6城区内平均海拔76.5米。全市最高山体为大明山,横跨上林县、马山县、宾阳县、武鸣区,最高海拔1785米,平均海拔1200米。主要河流均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较大的河流有邕江、右江、左江、红水河、武鸣河、八尺江等。

(二)经济社会基本状况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信息中心,市辖7城区5县。全市共有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族等11个民族。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约698.61万,城镇人口约414.32万,农村居住人口约284.29万,城镇化水平为59.31%

2015年,南宁市辖6城区地区生产总值2516.53亿元,增长9.42%;财政收入259.6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715.48亿元,增长17.49%2015年,南宁市辖6城区砂石资源矿业总产值1.8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0.7%。砂石资源矿业经济并非南宁市经济支柱,但对城市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是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资源。

二、砂石资源分布情况

南宁市6城区正在开采的砂石矿产资源种类较少,主要有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砂岩和花岗岩等四种。

(一)建筑石料用灰岩和水泥用灰岩

除兴宁区外,南宁市其余5城区均有石灰岩分布,其中西乡塘区和江南区资源储量丰富,石质优,资源潜力较大。可用于建筑石料和水泥用的灰岩矿体主要受三叠系、二叠系、石炭系、泥盆系等地层控制,沿控矿层位,均有寻找到同类矿体的可能。???

(二)建筑用花岗岩

?花岗岩主要分布于兴宁区昆仑镇、良庆区南晓镇一带,面积140.38km2,开发潜力大。其中昆仑镇花岗岩面积约87.09km2,现有4个建筑石料用花岗岩采矿权。此外南晓镇的花岗岩为中三叠世晚期侵入岩,面积约53.29km2,主要岩性为碎斑状紫苏花岗斑岩。

(三)砂岩

目前有2个建筑用砂岩已设采矿权,分布于江南区华联一带的白垩系罗文组(K2l)中和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富兴公里山一带的寒武系小内冲组(x)。砂岩地层主要分布在江南区华联-良庆区那马镇一带,青秀区、邕宁区、西乡塘区零星分布。

此外,泥盆系下统莲花山组(D1l)分布比较广,在西乡塘区、江南区、青秀区分布较广,兴宁区零星分布。该地层主要岩性为紫红色、灰色厚层状砾岩、含砾砂岩、杂砂岩、粉砂岩等,是较好的石英砂岩矿,可做为河砂替代产品,开发潜力较大。

三、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根据矿山开发利用数据库统计,截止2015年末,南宁市辖6城区共有砂石资源采矿权36座,主要分布在西乡塘区和江南区,分别为14座和11座,此外良庆区1座、邕宁区3座、青秀区2座,兴宁区5座。其中大型4座,中型4座,大中型矿山比例为22.22%。砂石资源矿山在生产矿山14座,筹建及停采矿山22座,年采出矿石量777.55万吨。2015年各矿种开发利用情况见表1-1

根据2015年各矿山开发利用情况,现有矿山已明确直接保留的有3座;整合矿山2座;调整矿区范围8座,其中1座为2016年原有3座矿山整合而成;因生态环境、资源枯竭问题等关闭的矿山共20座;变更发证矿种名称1座。

1-1? 2015年砂石资源矿山开发利用统计表

??? ?

矿产名称

矿山数(个)

设计生产能力(万吨)

产量(万吨)

资源储量

平均采矿回采率(%


大型

中型

小型

合计


保有量

单位


水泥用灰岩

2


2

4

489

576.52

16772.52

万吨

93.12


建筑石料用灰岩

1

2

23

26

533.66

193.73

11085.26

万吨

93.67


建筑用花岗岩


2

2

4

47.98

6

560.34

万立方米

95


建筑用砂岩

1


1

2

38

1.3

101.12

万立方米

90


合计

4

4

28

36


777.55



93.38


四、砂石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石料用矿产资源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2015年,市辖6城区建筑石料用采矿权32个,其中28个为小型矿山,总设计产能619.6万吨/年,未能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城市发展所需大部分石料由武鸣及扶绥县供应。南宁市作为首府城市,城市发展对建筑石料的需求不断加大,在规划期内仍将处于高位,因此必须通过调整开发利用结构,提升矿山规模,保障矿产资源的及时供应。

(二)矿区范围划定不合理,遗留问题矿山亟待处理

因山体权属问题,以往矿区范围都是以山脊为界进行划分,大部分砂石矿区范围划定不合理,只划定了半边山或矿区直接划定在山顶,造成边坡压占的资源储量较大、资源浪费,增加了开采的难度。且新增保护区导致部分矿权无法延续开采,如南宁市鑫晟采石场位于昆仑关风景保护区内。该部分政策性关闭矿山亟需制定妥善的解决方案,有序退出关停。

(三)资源“优质优用”尚不到位

?境内较多可作为水泥用灰岩的资源部分已被开发作为普通的建筑石料用,造成资源浪费。建议加强水泥用灰岩的勘查工作,保障石灰岩的优质优用。?

(四)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规违法采矿仍有发生

?部分采石场存在超载运输,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分层的“一面墙”开采方式、开采台阶过高、坡度较陡等不按开采设计开采的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同时也加大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难度。部分矿山存在越界、超深、超规模开采,甚至有偷采、盗采现象。

(五)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仍需加强

近几年来市政府加大了全市矿山开采扬尘治理监管,在城市运输环节的粉尘污染有所降低,但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多数采石场对爆破震动、粉尘等危害没有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给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此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展缓慢,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缺口较大,生产矿山大多没有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六)矿地和谐有待加强

?近年,矿地不和谐现象偶有发生,主要是采矿权人缺乏环保意识和“开发一方资源造福一方百姓”的理念,同时对老百姓的素质教育、法制教育不够。

五、砂石资源开发面临的形势与新要求

(一)砂石资源开发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坚定实施“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南宁市将向打造特大城市的目标迈进,从城镇化快速发展向质量提升转变。为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必须超前谋划,主动适应新形势要求。

——发展绿色矿山、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突出环境保护措施已是迫在眉睫。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广西部分地区砂石矿产资源的督察结果,对我市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敲响了警钟。“十三五”期间,必须全面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砂石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矿产资源周边环境的保护。

——建筑石料等矿产资源的有效供应形势严峻。随着周边县份建筑石料采矿权的整顿关停,南宁市城市建设的资源保障压力剧增,围绕着南宁市“十三五”期间城市地铁、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城市交通、机场码头、五象新区、空港新区等重点建设项目建设需要,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增强供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快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创新势在必行。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市场配置,逐步建立净地出让的资源配置新模式,在矿山恢复治理、信息化监管、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制度和技术创新,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的体制机制。

——建立和谐矿地关系,合理分配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已是大势所趋。在日益重视社会公平、区域协调、生产生活和谐等背景下,要求在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对生产生活负面影响的同时,更加重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镇、村、群众等各方利益的协调,构建矿区与社区的和谐发展机制。

(二)砂石资源需求预测与保障能力分析

1.经济发展保障需求

当前南宁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南宁作为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桥头堡城市和北部湾经济区的核心城市,处于一带一路的关键节点,面临着一系列重大机遇,也蕴含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近几年来,南宁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高速增长,2011-2015年分别同比增长37.05%28.13%23.40%18.54%16.64%,其中尤以市城区的增长速度最快。

根据《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十三五期间南宁市经济增长率保持8%增长幅度,市固定资产投资年增长率11%。在铁路、公路、航空、航运、市内交通等交通方面加快建设,区域建设中突出加快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推动空港经济区、武鸣片区、三塘五塘片区发展。十三五期间,南宁市申请列入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共194项,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40项,总投资2228亿元,如通用机场、轨道交通、南宁港、海绵城市建设等。这些重大项目工程量相比“十二五”期间有所增长,项目的建设对砂石资源需求量较大。

?????2.砂石资源需求预测与保障分析

——建筑石料用矿产。根据南宁市混凝土十三五规划,预计至2020年末,南宁市辖6城区需求达到4020万立方米/年。据此,预测规划期内市辖6城区对建筑石料总需求量约2.25亿吨,年均需求约4500万吨。现有筑石料矿产总产能(619.6万吨/年)远无法满足发展需求。因此十三五期间,应新立部分矿山和扩大矿山生产规模,有效保证市场需求。

——水泥用灰岩。本轮规划期内,市辖6城区内保留的水泥用灰岩矿山,其石料均只供应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生产水泥。?按照该水泥生产企业的设计产能,对水泥用灰岩的需求量为454万吨/年。因此预测水泥用灰岩需求约450万吨/年。当前供应华润水泥厂的两座矿山的水泥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为1.59亿吨,可满足规划期间华润水泥厂的生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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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绕广西“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的三大定位,结合南宁市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具有浓郁壮乡特色和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宜居首府建设的城市发展定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型升级为主线,提高砂石矿山生产规模,根据实际需求科学合理规划市辖6城区的砂石资源开发与保护,同时加快发展绿色采石场,维护好群众权益,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开发与保护协调统一。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通过规划空间引导,坚决退出、避开生态敏感区域,有效指导砂石矿产生产布局,促进形成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的格局。

????——坚持科学管理,促进资源开采转型升级。贯彻绿色可持续发展要求,压缩小型采石场数量;引导企业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生产方式,大力提升资源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率,加快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节约集约型转变。

????——坚持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要惠民利民,通过管理创新、机制创新让人民群众分享到矿业开发的收益,服务区域发展和民生改善。

????——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要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国土、发改、旅游、环保、林业、安监、交通、水利、住建、工商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监督管理体系,扭转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推卸监管责任和重复监管的局面。

三、规划目标

(一)2020年目标

十三五期间,确保矿产资源有效保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更趋完善;矿山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矿业权市场规范有序,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矿山规模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利用水平逐步提高。2020年,南宁市辖6城区砂石资源采矿权控制在22个以内,年生产矿石总量4500万吨;实现砂石资源大型矿山比例达到100%;采矿回采率达95%以上,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三化”格局基本形成。大力推进砂石资源规模化开采、基地化建设、规范化生产,到2020年“三化”格局基本形成。矿山面貌显著改观,开采区、加工区、运矿通道井然有序、环境干净整洁。

——大力发展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环境恢复治理突破性进展。除自治区级绿色和谐矿山以及不适合开展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矿山外,全市其他砂石资源大型矿山基本建成市级绿色和谐矿山;矿山恢复治理工作有突破性进展,已关闭矿山全面启动实施矿山恢复治理工作,生产矿山要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逐步达到绿色和谐矿山的建设要求。

——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监管水平显著提高。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矿业权出让收益分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地矿信用监管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取得成效,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2025年目标展望

砂石矿山严格按照阶梯式开采,标准化建设、工厂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实施生产经营,开发方式得到根本转变。大中型矿山全面实施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废弃矿山治理全面完成,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业权有形市场规范运行,科学高效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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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总体布局原则

围绕南宁市十三五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所需的砂石资源做好资源保障。同时全面厘定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公益林地、基本农田等生态敏感区分布,坚决退出、避让生态敏感区域,科学划定禁止开采区。在平衡开发与保护的基础上,突出矿产资源布局基地化集中化,资源利用集约节约化,形成“三化”开采的新格局。

二、禁止开采区

根据《南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全市共划分国家级、区级和市级禁止开采区40处,其中位于南宁市辖6城区的禁止开采区16处。南宁市辖6城区主要禁止开采区见附表3

此外,还将下列区域划定为禁止开采区域:①南宁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国防设施圈定地带内、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库、国家级与级保护林地、永久基本农田、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国家生态公益林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②主要河流及水库周边、铁路、重要公路、油气管道、供电线路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内;③国家和当地政府政策规定不能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

禁止开采区内不允许新设采矿权;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已设砂石采矿权,2017年底前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有序退出,并完成相应的恢复治理工作。

三、集中开采区

(一)集中开采区划定情况

规划落实自治区规划划定的砂石资源集中开采区3个,面积共计78.25km2(见附表4)。

1.西乡塘区双定镇石灰岩集中开采区(SCJ001

位于西乡塘区双定镇一带,面积57.03km22015年底,集中区内现有建筑石料用灰岩已设采矿权11个。集中区内规划设置采矿权11个,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2.西乡塘区双定水泥用灰岩重点开采区(SCJ002

位于西乡塘区双定镇一带,面积12.2km22015年底,集中区内有已设水泥用灰岩采矿权2个,采矿权范围基本相连,安全距离不足300m,且矿山企业均为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因此区内规划将现有两个水泥用灰岩采矿权整合成1个,便于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集中区内规划设置采矿权共4个,规划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灰岩(1个)和建筑石料用灰岩(3个)。

3.江南区江西镇石灰岩集中开采区(SCJ003

位于江南区江西镇同宁一带,面积1.53km2。集中区内规划设置采矿权1个,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二)集中开采区管理措施

集中开采区要加强采矿权出让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划设定的开采范围、采矿权数量、生产规模等要求实施,引导和支持优势企业进驻;区内矿山开采过程中必须做到绿色、环保、节约生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矿山企业走规模化发展、规范化开采、基地化建设三化发展之路,实现砂石资源高效利用

?集中开采区在矿权设置时,由国土资源局牵头,联合环保、安监、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到实地踏勘并出具意见,坚决避开生态敏感区域。采矿权范围不得占用级保护林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要水源地、重要水利设施;周边300米范围内没有村庄,符合爆破安全距离。

集中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如少于规定控制指标的,经依法调整规划,可在集中区的空白区域新划定开采规划区块并设置采矿权。

四、备选开采区

备选开采区,是依据南宁市矿产资源分布情况,综合考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环保、林业、交通等要求,在适宜的区域划定出为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临时区域。

本次共划定1个备选开采区,为邕宁区百济镇建筑用砂岩备选开采区(SCB001):位于邕宁区百济镇屯王村一带,面积1.93km2,区内无已设采矿权。区内拟新设采矿权1个,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岩,最低开采规模为100万吨/年,采矿权主要为南宁市园博园等重大项目提供资源保障。

备选开采区内采矿权设置时,由邕宁区国土资源局牵头,联合环保、安监、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到实地踏勘,坚决避开生态敏感区域。矿山生产过程中要做好扬尘、噪音等的防护,降低开采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也要按照基地化、规范化、规模化、绿色化的要求进行开发管理。矿山关闭的同时要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五、开采规划区块

《规划》共划定区块28个,设置类型为已设采矿权保留2个,已设采矿权整合1个,已设采矿权调整10个,拟新设采矿权15个。其中,规划建筑石料用灰岩区块23个,水泥用灰岩区块1个,建筑用花岗岩区块3个,建筑用砂岩区块1个。划定的区块均未涉及已划禁止开采区。区块的划定情况见表3-1

3-1??开采规划区块划定一览表

编号

区块名称

开采主矿种

区块面积(Km2)

设置类型

保有或预测资源储量(万吨)

预计生产规模(万吨/年)

投放时序

CQN001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义平村白鹤山、岜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1.18

拟新设采矿权

2000

150

2016-2020

CQN002

西乡塘区双定镇龙音山石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1.88

拟新设采矿权

5000

200

2016-2020

CQN003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陇群屯马脚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1.16

拟新设采矿权

1500

100

2016-2020

CQN004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龙律石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1.78

拟新设采矿权

3000

100

2016-2020

CQN005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陇丰坡岜布浪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0.43

拟新设采矿权

2987.51

100

2016-2020

CQN006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岽利坡陇集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1.67

拟新设采矿权

2000

100

2016-2020

CQN007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那岜岭石灰石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0.61

拟新设采矿权

1500

100

2016-2020

CQN008

江南区江西镇同良村赖村坡石灰石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3.42

拟新设采矿权

1500

100

2016-2020

CQN009

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台马村花岗岩矿

建筑用花岗岩

0.16

拟新设采矿权

1200

100

2016-2020

CQN010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张村村巧红岭石灰石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0.5

拟新设采矿权

1000

100

2016-2020

CQN011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高寨山花岗岩矿

建筑用花岗岩

0.66

拟新设采矿权

1000

100

2016-2020

CQN012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新德村弄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0.35

拟新设采矿权

1000

100

2016-2020

CQN013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蕾桑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0.63

拟新设采矿权

1000

100

2016-2020

CQN014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新德村芭蕾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1.33

拟新设采矿权

1500

100

2016-2020

CQN015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平垌村驼良坡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1.42

拟新设采矿权

2000

100

2016-2020

CQY001

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南宁市双定镇狗头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

水泥用灰岩

1.18

已设采矿权整合

15932.41

450

2016-2020

CQY002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兴平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1.22

已设采矿权调整

2104.9

150

2016-2020

CQY003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石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1.25

已设采矿权调整

1000

100

2016-2020

CQY004

南宁市通润采石场石灰石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1.44

已设采矿权调整

3000

500

2016-2020

CQY005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岜面山石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0.84

已设采矿权调整

2987.5

200

2016-2020

CQY006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英龙村岜白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1.06

已设采矿权调整

3842.69

200

2016-2020

CQY007

南宁市羊老石场石灰石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0.48

已设采矿权调整

1500

300

2016-2018

CQY008

南宁市顺飞石场方解石及石灰石矿

建筑石料用灰石、方解石

0.53

已设采矿权保留

882.78

100

2016

CQY009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0.34

已设采矿权调整

453.84

200

2016-2020

CQY010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弄构山石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0.55

已设采矿权保留

794.83

234

2016

CQY011

南宁市六傲采石场花岗岩石场

建筑用花岗岩

2.06

已设采矿权调整

3000

130

2016-2020

CQY012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富兴公里山石场道砟用变质长石石英砂岩矿

建筑用砂岩

2.13

已设采矿权调整

1000

100

2016-2020

CQY013

邕宁区蒲庙镇足疗岭梁定祥石场石灰石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1.16

已设采矿权调整

1100

100

2016-2020

其中,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CQY009)和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弄构山石灰岩矿(CQY010)两个已有矿山通过提高矿山生产规模,于2019年底前采完剩余资源储量后关闭。

每个规划区块内只能设置1个采矿权,开采矿种、最低生产规模等的设置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同时规划在2019年底前完成所有整合矿山的工作;已设采矿权调整和拟新设矿山在2018年底前完成相关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等技术报告的编制工作。

在集中开采区和开采规划区块以外,原则上不得设置砂石矿产采矿权;确需新设时,必须通过论证并依法进行规划调整或修改。

六、砂石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工程

?为保证市辖6城区建筑石料需求,规划期要统筹推进以下重点工程,加快砂石开发基地的建设。

(一)西乡塘区双定镇石灰岩集中开采区基地化建设

????该集中区是南宁市极少的拥有丰富建筑石料灰岩资源区域之一,集中了南宁市主要的建筑石料开采企业,也是南宁市十三五期间城市建设石料的主要供应区域,本轮规划在集中开采区中设置1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权指标,占全市砂石采矿权指标数(22个)的50%

此前该区域的建筑石料矿山开采管理粗放,存在众多问题。规划期间集中开采区重点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全面落实“三化”管理标准。全面按照“三化”要求规范矿山生产,引导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提高矿山开采水平;

??——消除遗留矿山问题。对于不符合新规划要求的矿山及时关停并实施环境恢复治理,对于存在遗留问题的矿山制定可行的政策消除问题;

??——加强资源环境监管。加强对于盗采、超采等不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行为的监管,实施严格的环境管理,尤其是粉尘治理率要达到100%

??——研究基地运输交通布局规划。打破集中区内矿山企业各自自行建设运输道路的现状,结合集中区内已形成的交通运输路网,统一规划矿山运输道路布局,分区域进行已有交通网并联,集中区的矿山企业按照道路交通运输使用强度,分摊运输道路修建和维护资金,统一运输管理;

??——试点矿产资源配置新机制。积极推进“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岽利坡陇集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CQN006)”净矿出让方式试点;探索村集体以资源入股矿山开采的新模式。

——探索和谐矿地关系。实现集中开采区内基地园区化管理,成立由矿主共同组成的联合会,由城区政府牵头组织联合会和当地村委同步研究和谐矿山开发新举措。结合区域内的贫困村,建立矿山开采负责扶贫帮困的新机制。加强矿山企业税收征收监管,参照马山县定税方法,研究采用便捷的定税制等征收方式,确保城区政府在矿山生产领域的税收收入,为进一步加强矿山开采监管提供经费保障。

(二)遗留问题矿山处理

1.南宁市羊老石场石灰石矿。位于双定镇英龙村,矿权有效期至202611月。规划扩大矿区范围,将整座独山范围划定为区块。该矿权制定调整设置方案前,优先编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以符合义梅水库开发规划。矿山于2019年底采完剩余资源储量,矿山关停并用1年时间完成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南宁市秀罗石场石灰石矿。位于双定镇秀山村,矿权有效期至20235月,2015年底保有资源储量450万吨。规划缩小矿区范围,适度降低山顶矿区边界,采用分段延时爆破等安全爆破手段,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同时提高生产规模,在规划期内完成剩余保有储量开采,至2019年底前关停并实施环境恢复治理。

(三)加快推进矿山整合项目

本轮规划拟设1个矿山整合项目,为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的两个水泥用灰岩采矿权整合项目。项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主导,于2019年底前完成整合工作。采矿权整合项目情况见表3-2

3-2??南宁市采矿权整合项目情况表

整合后拟设矿山名称

整合前矿山名称

开采矿种

原采矿权到期时间

完成时间

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南宁市双定镇狗头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CQY001

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南宁市双定镇狗头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

水泥用灰岩

?

2037-6-1

2019年底前完成整合

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南宁市双定镇董必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

2043-11-5

?


第四章?砂石资源开发利用转型升级

南宁市辖6城区小型采石场数量较多,砂石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规划期间,必须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谋划砂石产品供给,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坚持走规模化、规范化、基地化三化发展之路,加快砂石资源开发转型升级,促进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一、调整开发利用结构,促进矿山规模化发展

(一)严格控制矿山数量,提高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保持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储量相适应,禁止大矿小开。控制矿山数量,到2020年南宁市辖6城区砂石资源采矿权数不超过22个。如规划期内市辖6城区砂石采矿权总数已达22个,则新增砂石采矿权必须采取“减一增一”的措施,以确保不突破确定的采矿权控制总数。

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市辖6城区内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和建筑用花岗岩最低生产规模均为100万吨/年。已有矿山未达到最低生产规模要求的,要限期达到。到2020年,砂石资源大型矿山比例达到100%

(二)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加强矿山管理

1.新立采矿权。新建矿山必须符合“关一建一”的原则,即:已建的砂石矿山总数在达到22座时,关闭一座旧矿山才能新建一座矿山。具备整体开采条件的山体必须整体出让,不得分割划线,尽可能实现整座山体移平式开采;不能整体开采的山体,原则上按照等高线进行划定,不得将山脊作为矿界,尽量少留甚至不留边坡,同时生产规模必须符合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2.正在生产矿山。正在生产矿山未达到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的,可通过扩大矿区范围和提高生产规模等措施进行调整,提高集约节约程度;对于矿山之间安全距离不足300m的,可通过整合进一步压缩采矿权数量。

3.已明确关闭矿山。根据现有矿山开发利用情况,现已明确关闭的小型矿山共20座。对已到期的矿山,直接关停处理,不再办理采矿权延续;部分仍处于有效期的,矿山到期后关停。关闭矿山严格按照南宁市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分批分期有序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规划期间市辖6城区矿山关停时间如表4-1

针对未到期的矿山,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矿山企业粉尘防治必须达到规定标准,严禁矿山企业突击盗采、越界开采、超量开采,加强矿区环境监管,防止废渣乱堆、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现象出现,违法违规情节严重者,由城区国土管理部门出具意见,上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关停处理。

?

?

4-1??规划期间市辖6城区砂石矿山关停时间表

序号

矿山名称

关闭依据

采矿权截止时间

关闭时间

行政区

1

南宁市陇丰石场石灰石矿

矿山距高压线较近,需要较高的开采技术条件,矿山已停采多年。

2019-11-17

到期关闭

西乡塘

2

南宁市秀罗石场石灰石矿

距省道S214不足100m,山体背面有大量滚石,存在安全隐患。

2023-5-13

2019年底前关闭

西乡塘

3

南宁市安安石场石灰石矿

矿山保有储量近枯竭,且范围划定不合理,山脚处有村民居住。

2019-6-8

到期关闭

西乡塘

4

南宁市定发石场石灰石矿

靠近路边,常有滚石落在公路上,安全隐患较大

2018-12-28

到期关闭

西乡塘

5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兴山黄俊杰石场石灰石矿

矿山矿石质量差,含泥较高,经济效益低

2018-10-3

到期关闭

江南区

6

南宁市联兴石场

已关闭,正在进行恢复治理工作

2017-1-10

已关闭

江南区

7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渠西山罗家宏石场石灰石矿

已关闭,正在进行恢复治理工作

2016-1-12

已关闭

江南区

8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那稔山王尊林石场石灰石矿

已关闭,正在进行恢复治理工作

2016-3-24

已关闭

江南区

9

南宁市华昊石场石灰石矿

已申请提高生产规模,保有储量到期可采完

2018-4-8

到期关闭

江南区

10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岜弄山覃宏六石场石灰石矿

已关闭,正在进行恢复治理工作

2015-11-20

已关闭

江南区

11

南宁市梁品孙石场

已关闭,正在进行恢复治理工作

2014-12-15

已关闭

良庆区

12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平兴石场石灰石矿

已关闭,正在进行恢复治理工作

2014-12-15

已关闭

江南区

13

南宁市宏安采石场石灰石矿

矿山位于大王滩风景区附近,距离约800m,对旅游环境影响较大。

2021-7-28

到期关闭

江南区

14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岜子山杨裕赞石场石灰石矿

矿区在南宁市外环高速以内,矿山开采对居住环境影响较大

2018-11-19

到期关闭

邕宁区

15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三班岭梁智勇石场石灰石矿

矿区在南宁市外环高速以内,矿山开采对居住环境影响较大

2017-3-4

到期关闭

邕宁区

16

南宁市李业密石灰岩石场石灰石矿

已关闭,当前正在进行恢复治理工作

2015-5-14

已关闭

青秀区

17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天堂村六淋山潘登相石场石灰石矿

资源近枯竭,保有储量到期可采完

2019-5-22

到期关闭

青秀区

18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古京山矿区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

矿区范围划定不合理;2011年发证至今仍处于筹建状态;位于山脉的中间,开采后两边存在高陡边坡

2021-3-14

到期关闭

兴宁区

19

南宁市鑫晟采石场

矿山在昆仑山风景区内,已关闭

2020-7-26

已关闭

兴宁区

20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古灯山花岗岩矿

矿石主要供应铁路,到期已关闭

2016-7-8

已关闭

兴宁区

(三)引进先进开采工艺,提升开发利用水平

政府要加大对矿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工艺流程的引导,研究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加快矿山企业形成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的新格局。

矿山企业要配备专业型技术人员,实行专业化管理。大型矿山配备采矿、测量专业人员不低于2名,中型矿山不低于1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优势,规范矿山开采活动,提高矿山开采水平。2020年,砂石矿山采矿回采率达95%以上。

二、加快矿山基地化建设

为改变采矿权多点开花的局面,减少砂石矿山开采对旅游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范围,在砂石资源的赋存区域划定的1个集中开采区,要走基地化发展之路。

????集中开采区内的矿山企业在严格按照南宁市《关于开展采石场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南环字[2017]32号)进行标准化建设外,还必须按照基地化建设要求,加快采石场基地化建设。矿山周边应设置隔离围墙,合理设置开采区、石加工区以及办公生活区,实现开采、加工、装运有序有机衔接。

三、严格矿山规范化生产

为了更好的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生产矿山应从矿业权申请、矿山生产、矿山闭坑到矿山的恢复治理,整个过程中,均应走规范化生产的道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源管理方面。矿山企业应严格控制在法定的矿区范围内开采,不得越层越界开采。

——安全生产方面。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及专职安全员;

——开采技术方面。矿山企业要按照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规范开采;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爆破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主管部门应引导企业加强爆破工艺改进,探索使用爆破效果更好、有害效应更小的技术;要采用机械化铲装作业、机械二次破碎等先进适用工艺设备。开采过程中要加强对边坡稳定性的监测,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护,确保边坡的稳定;对于已达到最终开采境界的边坡应及时进行复垦复绿。

——环境保护方面。矿山企业应对爆区采取洒水预湿等措施,防止爆破震动和粉尘对周边的影响;使用封闭式碎石方式,配备降尘捕尘装置,实现清洁生产;料场、堆场、废石废渣和剥离的泥土应堆放到专门存放地,并采取密闭、围挡或有效覆盖等措施,防止粉尘污染;矿山企业自行配备粉尘检测设备,在粉尘重点区设置粉尘检测采样点,及时做好改进及预防措施。

——石料运输方面。矿山企业应在石料场出入口安装地磅及监控系统,严禁超载超限运输车辆进入运输线路;出场车辆必须密闭或采取篷布覆盖等必要措施防止物料遗洒造成扬尘污染;运输车辆要确保车身整洁,号牌清楚,不得超速,不得非法改装车辆;对卸载点采取密封并用除尘器除尘,防治粉尘污染;矿山企业要定期对运输线路的道路进行维修保养。

?——恢复治理方面。矿山企业应及时对破坏的地段进行恢复治理。由于采挖、排弃等活动而形成的损毁土地和排土场、废石场等,应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复垦工作,实现矿区生产环境清洁干净。

四、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南宁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统筹协调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

——对新建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论证,强化从源头上提高保护力度。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准入制度,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予批准;符合准入条件的,必须明确采矿权人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责任与义务。严格执行项目环评、水土保持、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设施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企业,禁止投产。矿山必须按照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专项水文地质详查报告等,报送环保、水利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对正在生产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护。按照法制化、标准化、动态化的管理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绿色矿山的日常监管与复核,巩固和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成效,对于绿色矿山建成后质量下降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绿色矿山称号。加强矿产开发利用过程中爆破、开采、加工、运输等重点环节的粉尘防治,所有矿山企业粉尘防治必须达到规定标准。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严禁采矿权人越界开采、废渣乱堆、违法排污等影响周边基本农田、水源、村庄的行为。因矿山建设或开发,造成当房屋、交通、电力、供水设施等损坏的,矿山企业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根据影响程度,依法给予赔偿。

——对到期关闭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护。应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治理和复垦工作,做到不欠新账。对矿山到期后采矿权人不履行治理义务的,将采矿权人失信信息录入信息公示系统,并按规定处置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由矿山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治理,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治理资金的,向原采矿权人追缴。

管理部门应引导矿山企业将治理工作和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生态旅游、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政策和资金的合力,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可采取责任者付费,专业化治理的方式,将矿山治理和修复工作交由专业机构治理,发挥矿山企业主动性和第三方治理企业活力,提高治理效率和治理。

五、推进砂石矿山绿色发展

?在日益重视社会公平、区域协调、生产生活和谐等背景下,在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对生产生活负面影响的同时,应加快推进砂石矿山的绿色发展之路。

管理部门应更加重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镇、村、群众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引导矿山企业与社区之间构建和谐的发展机制。1.矿山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扶持地方产业发展,参与当地乡镇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矿区及周边生产生活环境,优先安排矿区及周边居民就业,开展扶贫救助等惠民利民活动;2.矿山企业采取劳务委托、工程承包等方式,支持所在地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3.建立矿地矛盾协调化解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4.增强与当地居民的交流沟通,促进矿地和谐稳定。

????2020年,除自治区级绿色和谐矿山以及不适合开展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矿山外,南宁市辖6城区砂石资源大型矿山基本建成市级绿色和谐矿山。


?

第五章 砂石资源开发监督管理

一、明确各部门监督管理职责

????南宁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统筹全市砂石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各项工作,维护好全市矿业开发秩序。

????发改部门负责依法对砂石采矿权开发相关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或备案;工商部门负责核发营业执照及其监督管理。

????国土部门负责采矿许可证的颁发,审批矿山用地手续,对本辖区内的砂石采矿权开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定期检查矿山是否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生产;负责牵头对因土地权属、矿区范围、次生地质灾害、农田损毁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协调处理。

????安监部门依法对采石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牵头因开采安全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协调处理。

????环保部门负责依法审批砂石采矿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项目“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对本辖区内矿山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实施监督管理,并牵头对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协调处理。

????林业部门负责依法审核、审批占用林地的申请,对本辖区砂石矿山恢复自然生态环境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牵头对因林地、林木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协调处理。

????水利部门负责依法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对本辖区内砂石采矿权开采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牵头对因水土流失、水利设施破坏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协调处理。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法管理矿石运输活动,重点监督辖区内矿石运输车辆是否超载及损毁道路等问题;供电部门负责依法办理审批用电手续及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并负责牵头对因爆破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协调处理。

二、严格采矿权新立、延续审批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划目标控制采矿权数量,砂石资源采矿权范围应严格设置在规划区内,规划区外严禁设置采矿权,充分发挥规划的空间管控和资源配置作用。

按照各部门职责,建立由发改、国土、环保、林业、水利、旅游、交通、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审批机制。矿权出让前,由国土部门牵头,会同林业、环保等各有关部门实地调查是否可以出让,并出具是否同意设置的书面意见;通过齐抓共管,将采矿权设立以后可能产生的问题解决在事前,避免相关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现有采矿权延续的,须联合环保、林业、水利、交通、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相关部门同意后,国土部门方可按照规定办理延续。

三、探索矿权出让新方式

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岽利坡陇集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CQN006为“净采矿权”出让试点,总结经验,积极推进新立采矿权的“净采矿权”出让工作。在采矿权选址时,由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市级人民政府会同涉矿相关部门联合踏勘选址,避免公司或个人提前介入影响公平竞争。在采矿权出让前,由乡镇政府负责提前做好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所涉及的有关山林、青苗、坟墓、道路使用等一系列的政策处理工作,并将政策处理情况在采矿权出让公告中公开。研究确定砂石资源采矿权出让所得向乡(镇、街道)、村(屯)分配使用的比例,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保障矿区群众权益。

采矿权人要树立依法经营的理念,必须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环评批复、安全生产许可、排污许可、水土保持、征占用林地、用电、使用爆炸物品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采矿活动。

四、加强巡视检查工作

建立动态巡查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运输矿石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市国土部门统筹安排对辖区内砂石资源采矿权的巡视监管工作。市级安监、工商、环保、林业、水利、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以及矿区所在区级国土部门、乡(镇)级人民政府按职能分工定期开展矿山开采、石料运输行为监控的督促检查工作。

管理部门发现矿山企业在生产、运输等环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责令矿山企业限时整改,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细化监督管理措施

(一)市国土、安监、环保、水利、林业、交通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南环字[2017]32号文的规定,自施自责。

????(二)实行年度开采量控制措施。严格将实际开采量控制在核定生产规模的范围内,防止超量开采、无序开采。根据储量年报核实的开采量,凡年度开采量超过核定年生产规模量的矿山企业,自次年1月起停采休整,根据超采量计算停采休整时间。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开采设计方案》施工,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分层)开采。

????(四)矿山开采、破碎加工、运输过程中要进行有效的喷淋抑尘工作,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凡在矿区生产环境易扬起粉尘的地方,都要喷水、淋水降尘;在生产车间扬尘点安装吸尘设备;生产过程全封盖,不使粉尘外泄。

????(五)矿山企业应当采用中深孔爆破、分段延时爆破等措施,降低爆破引起的震动。不具备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的,由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经论证符合要求的,方可采用浅孔爆破开采。矿山企业必须实行湿式凿岩作业。

????(六)边开采边复绿。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在矿山开发中应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复垦矿山土地,保护生态环境。

????(七)加强卫片执法检查。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对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下发的卫片信息及时处理。对疑似有越界开采、非法占用土地、偷采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到现场核实,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立即进行制止并作出处理。

(八)探索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新方法。矿山企业每年应将储量年报、所交价款、缴税票据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管理。杜绝矿山企业弄虚作假、偷税漏税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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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规划实施管理

《规划》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由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由编制机关按规定提出申请,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国土、林业、环保、安监、水利、旅游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规划实施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分工,制定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规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价体系,推动规划的贯彻落实。

二、健全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加强实施评估和统筹协调,强化规划实施评估能力建设,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通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中期评估等形式,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包括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规划的成效及存在问题等,提出促进规划实施的调整建议,以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严格规划实施情况监督管理

强调规划的法律地位,自规划颁布实施之日起,要加大规划落实力度,严格执行规划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划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

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将监督检查工作认真细化,明确监管的重点内容,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体系,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规划目标责任考核和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采用卫星遥感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监测辖区内的规划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规划行为,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

调查规划执行情况和规划实施过程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问题;调查本《规划》与自治区级同类规划和市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和须处理的关系。

四、加大规划宣传力度

通过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合作,在市、县主要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加大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新政策、新要求以及矿产资源规划方面的宣传力度,引导矿山企业依法依规开发矿产资源,提高规划的认知度和透明度。及时宣传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内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曝光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反面案例,加大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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