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1〕24号)精神,我局汇总了县(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2020年度共下达自然灾害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78万元,其中分配到市本级87万元,上林县自然资源局91万元,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南宁市普速铁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一)中央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南财资环〔2020〕232号)及《南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南财资环〔2020〕654号),2020年10月28日,我局获得中央补助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0万元。经报市政府同意,该项资金用于南宁市普速铁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项目年度目标为“对南宁市辖区内的6条普速铁路沿线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现状逐一进行现场调查与核查,提交南宁市普速铁路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完成全部预算支付”;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为“完成南宁市辖区内的6条普速铁路沿线排查出的2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现场调查”,质量指标为“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调查结果通过评审验收”,时效指标为“2020年底前完成调查并提交风险评估报告”;效益指标中的经济效益为“判断隐患点的类型以及对铁路的影响,并进一步查明沿线孕灾地质环境条件,提出防治措施建议,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社会效益指标为“为后续监测治理提供依据,保障铁路运行安全及旅客、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通过培训宣传及群测群防工作提升实施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满意度指标中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85%,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桂财资环〔2020〕24号文、南财资环〔2020〕232号文及南财资环〔2020〕654号文,2020年10月28日中央补助资金10万元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采购合同价为9.5万元,2020年12月24日按合同支付中央补助资金9.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按照《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1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8〕10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使用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安全有效使用补助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完成了南宁市辖区内的6条普速铁路沿线初步排查出的2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现场调查,最终核实该23处中属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共有6处。
②质量指标。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完成项目评审并提交成果资料。
③时效指标。我局已于2020年12月23日前完成项目各项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通过对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现场调查,核实隐患点并对其风险进行评价,提出防治措施建议,避免或减轻灾害造成损失。
②社会效益。通过调查核实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并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同时开展宣传培训等,保障铁路运行安全及旅客、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走访调查,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100%、受益区群众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项目实际采购合同价为9.5万元,稍低于预算资金,故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
二、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重点隐患排查项目
(一)中央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南财资环〔2020〕653号),2020年11月30日我局获得中央补助地质灾害防治资金77万元,指定用于南宁市350处重要地灾隐患点排查工作。
项目年度目标为“开展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重点隐患排查,完成南宁市350处重要地灾隐患点排查工作”;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为“完成350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质量指标为“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排查成果通过评审验收”,时效指标为“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排查工作”;效益指标中的经济效益为“提高地质灾害识灾避灾防灾能力水平”,社会效益指标为“通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为后续监测治理提供依据,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通过培训宣传及群测群防工作提升实施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满意度指标中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85%,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桂财资环〔2020〕68号文及南财资环〔2020〕653号文,2020年11月30日中央补助资金77万元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为完成验收后一次性支付款项,已于2021年2月底完成隐患点排查工作,但尚未通过评审验收,未支付合同款,预算执行率为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按照《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1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8〕10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使用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安全有效使用补助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完成南宁市350处重要地灾隐患点排查工作。
②质量指标。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③时效指标。已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隐患点排查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通过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现场排查,查明灾害成因并提出防治措施,避免灾害造成损失。
②社会效益。通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为后续监测治理提供依据,实施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走访调查,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100%、受益区群众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因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下达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排查工作量较大,技术单位在完成野外排查工作后,仍需一段时间收集整理材料,故未能在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资金的支付。
2.下一步改进措施
截至2021年2月28日,排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我局将继续督促技术单位尽快完成整理工作并组织验收评审。今后我局将通过狠抓项目完工率,严把质量关等措施,加快项目推进和提高专项资金执行率。
三、上林县白圩镇覃排社区新荣庄地面塌陷灾害点应急调查项目
(一)中央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南财资环〔2020〕232号)及《南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南财资环〔2020〕654号),上林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1月18日获得南宁市调剂的中央补助地质灾害防治资金91万元,指定用于上林县覃排社区新荣庄地面塌陷应急调查项目。
项目年度目标为“完成上林县覃排社区新荣庄地面塌陷应急调查工作,完成全部预算执行”;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为“完成上林县覃排社区新荣庄地面塌陷应急调查工作”,质量指标为“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成果通过评审验收”,时效指标为“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应急调查”;效益指标中的经济效益为“查明灾害成因并提出防治措施,避免灾害造成的损失”,社会效益指标为“提高实施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满意度指标中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85%,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桂财资环〔2020〕24号、南财资环〔2020〕654号文,分配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91万元补助资金于2020年11月18日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已完成现场调查及报告编写,并根据合同约定于12月23日支付第一笔合同款4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9.45%,预计2021年将组织评审验收,剩余合同款待成果通过评审后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1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8〕10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使用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安全有效使用补助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完成了上林县覃排社区新荣庄地面塌陷应急调查项目外业勘验调查工作及报告编写,待安排评审通过后项目全部完成。
②时效指标。2020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应急调查工作,最终成果待评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完成上林县覃排社区新荣庄地面塌陷应急调查,查明灾害成因并提出防治措施,避免灾害造成损失。
②社会效益。通过上林县覃排社区新荣庄地面塌陷应急调查工作提升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走访调查,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100%、受益区群众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2020年度上级资金下达县财政局的时间较晚(下达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经过招投标程序采购参建单位时间较长,中标单位完成勘查设计或进场开工后需一段时间整理材料并提交上林县自然资源局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验收,此时已临近年底,地方财政封账,导致剩余治理资金无法于当年完成拨付,影响了预算执行率。
2.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快组织项目成果的验收工作,严把质量关,加快项目推进和提高专项资金执行率,确保项目当年完工并支付款项,顺利完成绩效目标。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效率。建立统一的资金拨付程序,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完成资金拨付,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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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不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依据,指导下一年度绩效目标的设定、监督,为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申请提供参考。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按照要求在本单位网站中政务公开模块中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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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南宁市普速铁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项目)
?2.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自然灾害
防治体系建设重点隐患排查项目)
3.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上林县白圩镇覃排社区新荣庄地面塌陷灾害点应急调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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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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