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2).承担上级批办、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披露的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
(3).承办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的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现场勘测、法律文书送达和行政处罚的执行等工作;
(4).监督执行由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责令停止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5).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发现、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
(6).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对土地、矿产、测绘的管理中涉嫌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7).办理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支队内设综合科、执法监察一科、执法监察二科、执法监察三科、案件审理科、执法监察四科、财务科共七个科室。
(2).支队正职领导按副处级配备干部、副职领导按正科级配备干部。共有事业编制数41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5人。现共有事业编制数在职职工33人(其中抽调到其他单位6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3人。中共党员24人,女职工17人,年龄在45岁以下职工10人。
第二部分: 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018年度
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802.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802.67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24.23万元,增长38.7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88.59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34.52万元,增长42.33%,主要原因是原征地撤销,征地办部分在职人员,聘用人员和退休人员划转到我单位。
2.其他收入14.0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29万元,下降42.22%,主要原因是市国土局转来聘用人员2018年度绩效奖金14.04万元、支队基本户的银行存款利息364.83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0.1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90.79%,主要原因是将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上缴财政。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802.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802.63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24.23万元,增长38.7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9.07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26万元,增长21.58%,原征地办撤销部分在职人员,聘用人员和退休人员划转到我单位故社保费用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49.0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帮职工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52万元,增长30.64%,原征地办撤销部分在职人员,聘用人员和退休人员划转到我单位故社保费用增加。
3.国土海洋气象(类)645.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人员工资、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等费用。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0.18万元,增长38.72%,原征地办撤销部分在职人员,聘用人员和退休人员划转到我单位故人员工资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38.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27万元,增长51.73%,原征地办撤销部分在职人员,聘用人员划转到我单位故住房公积金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0.1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28.57%。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88.5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86.80万元,增长96.27%。其中:基本支出511.89万元,项目支出276.70万元。
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60.56万元,支出决算为78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6.08万元,支出决算为6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6%。主要用于支付养老保险等费用,超过预算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36.17万元,支出决算为4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4%。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费用,超过预算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增加。
(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为397.09万元,支出决算为63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人员工资、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等费用。超过预算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和聘用人员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9.05万元,支出决算为3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8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2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3%。超过预算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1%。对于业务招待待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的控制。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49%。超过预算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增加。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
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7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71万元,平均每辆 1.5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15人次2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43万元,降低16.69%。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费标准增加,比2017年增加24万元,增长37.50%。主要原因是:原征地办撤销,部分人员划转到我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