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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10-13 15:52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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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能包括国土资源规划、用地报批、土地供应、地籍管理、土地征收、土地收购储备及筹融资、耕地开垦整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管理、基础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国土资源调查、国土资源信息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等及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情况

纳入我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12个,包括:(1)局机关为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管理的处级行政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26个国土资源分局(行政单位),即青秀分局、兴宁分局、西乡塘分局、江南分局、良庆分局、邕宁分局;(3)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参公单位)、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参公单位)、市土地储备中心(参公单位)、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和市国土资源档案馆等5个局属二层事业单位。与纳入我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对比没有变动。

(二)人员情况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全系统年末实有人数共有在职在编人员300人,其中行政编制166人,全额事业编制123(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76),工勤编制11人;退休人员115人;遗属4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2,118.13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57,233.6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696.47万元,为本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本级财政横向拨款(从其他同级部门拨入的其他收入及上级部门补助工作经费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14,187.9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及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72,118.13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85.30万元:主要用于市国土局各预算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71.7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南宁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等费用。

3. 节能环保支出115.91万元:主要用于南宁能耗监测工作站项目、市国土局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能改造项目的经费支出。

4. 城乡社区事务(类)121,843.2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耕地开发、土地整理、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土地开发支出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720万元:主要用于数字南宁地理空间公众平台建设、数字南宁地理空间政务平台建设及产品数据两项目支出。

6.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9,817.66万元:主要用于市国土局各预算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国土资源管理、国土整治、国土资源事业运行等各项国土资源业务工作,保障国土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248.8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8.其他支出(类)918.15万元,为上缴财政历年结余支出。

9.债务付息支出23,718.39万元,为上土地储备业务贷款还本付息支出。

10.年末结转和结余11,778.9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及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1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2.14万元,项目支出7,861.31万元。

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基本支出672.9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本部门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2.  事业单位离退休基本支出12.3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3.  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84.0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本部门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4.  事业单位医疗基本支出33.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5.  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154.5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度本部门单位部分医疗保险支出。

6.  减排专项支出项目支出115.91万元,主要用于南宁能耗监测工作站项目、市国土局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能改造项目支出。

7.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系统数据交互平台建设硬件采购、软件开发服务项目开支。

8.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目支出2,720万元,主要用于数字南宁地理空间公众平台建设、数字南宁地理空间政务平台建设及产品数据两项目支出。

9.  行政运行基本支出2,722.5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履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职能发生的支出。

1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029.1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日常运行工作中发生的支出。

11.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支出804.47万元,主要用于市国土局机关、各分局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的办公设备购置开支,各分局耕地质量等别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12. 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目支出76.27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管理等方面的宣传及培训支出。

13. 国土整治项目支出227.19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巡查工作、执法办案工作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4.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83.75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支出及南宁市地质灾害巡查、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项目支出。

15. 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目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市土地储备中心日常管理方面的支出。

16. 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项目支出488.84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城市土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调查项目支出、矿山储量年报及矿产资源储量监测报告编制费用支出。

17.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支出247.66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一期编制费;矿政管理、矿业权调查评估费用;打击非法采矿工作、2016年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等费用支出。

18. 事业运行基本支出441.2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单位履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职能发生的支出。

19.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目支出1,016.60万元,主要用于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支出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0. 住房公积金支出248.8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5,37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5,373.48万元。

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3,883.62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局机关本级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2.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3,528.93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土地评估费等项目支出。

3.  土地开发支出62,838.28万元,主要用于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南宁市本级土地收储业务项目支出。

4.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71.14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及占补平衡项目等项目支出。

5.  耕地开发专项支出67.67万元,主要用于耕地保护开发方面的工作支出。

6.  土地整理支出1,165.44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度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工作、部分土地整治项目与开垦项目的资金支出。

7.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债务付息支出23,718.39万元,主要用于为上土地储备业务贷款还本付息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51.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4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缴纳、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0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9.6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85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境外培训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9.6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地灾防治检查、执法监察、土地收储等各项国土资源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自2016年2月公车改革后,2016年度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及12个所属单位使用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为1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9.61万元,平均每辆2.2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3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0次,544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人。其中:接待费用主要为与兄弟省、市相关单位业务交流及工作调研以及开展国土资源事务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8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49.10万元相比减少99.25万元,下降66.57%;与2015年决算数271.40万元相比减少221.55万元,同比下降81.63%。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8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2015年决算增加6.85万元,增长100%,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15年未产生该项支出。

2. 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61万元,较年初预算122.63万元减少83.02万元,下降67.70%;与2015年决算数261.36万元相比减少221.75万元,同比下降84.84%,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一是2016年2月起我市进行公车改革;二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遵循厉行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并按逐年递减的原则来安排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3.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9.63万元减少16.24万元,降低82.73%;较2015年决算10.05万元减少6.66万元,同比下降66.2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公务接待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严控接待规模、接待标准;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文件规定的接待标准在局食堂进行公务接待,且无公函不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04万元,比2015年支出的449.52万元减少101.48万元,下降22.58 %。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决算,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7.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2.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2.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7.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9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列入财政预算绩效考评项目分别为服务器机房计算机设备服务续保项目和全局网络互联线路租用项目。我局高度重视开展预算绩效项目管理工作,对上述两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如下:

1.服务器机房计算机设备服务续保项目。该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0.2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32%,2016年度完成了项目服务工作,确保了我局各类业务在局内,各城区分局及各二层单位等部门间正常稳定的运行,确保机房服务器等设备的持续运行,保障业务数据存储的安全性及稳定性,为办公业务系统的正常开展提供坚实基础,保障了我局持续稳定地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工作。

2.全局网络互联线路租用项目,该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4.5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26%,项目支出严格按照2016年批复的项目预算金额开支,并在2016年度内完成了项目服务工作,实现了区、市、县三级网络互连,连接各级国土部门,构成统一的国土资源信息管理运行体系,为各工作场所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优秀的网络环境。

综上所述,以上两个项目绩效情况理想,考评结果各项指标均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南宁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xls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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