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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邕宁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10-13 11:38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本站编辑

第一部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邕宁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矿产、地质环境、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管理;

3.负责本辖区内集体土地登记审核;

4.负责本辖区内年度土地计划编制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城镇、村庄批次用地、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及临时用地的组织上报工作;须纳入中心城市建设用地上报的,在每年报批前将相关数据转建设用地科汇总上报;

5.负责本辖区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

6.负责本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巡查、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协助矿业权的出让、审批、发证工作;

7.协调指导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8.协助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辖区、各乡镇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9.协助审核用地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情况;协助本辖区基本农田划定、调整后落实到地块工作;协助落实基本农田调整计划;协助开展土地开垦、整理、复垦相关工作;

10.协助市局做好本辖区的土地调查、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掌握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现状的分布;建立乡(镇)、村产业用地、农村宅基地等建设用地利用台账,并实现动态监测;

11.协助辖区内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工作;协助调查和协助处理本辖区土地权属纠纷、矿业权纠纷和地质灾害争议;

12.负责收缴本辖区内不涉及行政审批的土地和矿产资源有关费用;

13.受市局委托,负责管理所辖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全面事务性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邕宁分局是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派出的科级行政单位,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邕宁分局管理蒲庙、那楼、新江、百济、中和5个国土资源管理所,乡镇国土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的副科级机构,分别委托分局进行管理,目前在编在职人员均为非参公事业编制人员。

邕宁分局人员编制共计2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人数21人。在职实有人数共计23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聘用人员3人(技术辅助岗位3人)。退休实有人数共计24人,其中: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退休人员17人;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邕宁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13.9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 437.57 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 23.16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53.2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513.96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28.23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0.41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及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3.47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各项国土事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办公费用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13.6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 53.9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邕宁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3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49.99 万元,项目支出 85.08万元。

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基本支出128.23万元。

2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7.38万元。

3、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16.85万元。

4、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84.42万元。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43.70万元。

6、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支出30.40万元。

7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2.88万元。

8、其他国土资源气象事务项目支出7.55万元。

9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13.11万元,项目支出0.55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邕宁分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41万元。

1、土地开发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2、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目支出0.41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4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2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30万元、津贴补贴63.00万元、奖金0.8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4.23万元、绩效工资13.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07万元;公用经费 25.6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72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4.35万元、邮电费2.09万元、差旅费4.79万元、维修(护)费1.51万元、培训费0.53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工会经费2.18万元、福利费0.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1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28.23万元、抚恤金12.84万元、生活补助0.07万元、奖励金0.03万元、住房公积金13.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9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6万元。

 三公经费上下年对比表

                              单位: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

增减金额

增减率

公务招待费

1,080

公务招待费

595

-485

-44.91%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30,232.6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151

-221,081.68

-96.03%

合计

231,312.68

合计

9,746

-221,566.68

-95.79%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总支出0.97万元,比2015年度减少22.16万元,下降95.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接待人次减少。

三公经费预、决算对比表

                          单位: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数

差异额

差异率

公务招待费

15,000

公务招待费

595

-14,405

-96.03%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9,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151

-109,849

-92.31%

合计

134,000

合计

9,746

-124,254

-92.73%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43万元,下降92.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接待人次减少。

“三公” 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9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国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邕宁分局及5个乡镇国土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91万元,平均每辆0.9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0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接待人次10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7万元,比2015年减少1.68万元,下降31.87%。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3. 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 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分局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邕宁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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