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南宁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南宁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机构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实行全额拨款的经费管理形式,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拨款保障。
1、主要职能
承担推行政府统一征地拆迁制度及城区(开发区)征(拨)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征地成本结算资料审核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征地拆迁争议仲裁及信访具体事务性工作。
2、我办内设机构设置分别为征地管理科、拆迁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和综合科。
3、 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共有事业编制数18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人。现共有事业编制数在职职工16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表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表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58.68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56.45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1.1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我单位本年度收到的基本户银行存款利息。
3.上年结转和结余301.0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658.68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7.3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18.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96.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和我单位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3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障费用。
5.年末结转和结余67.0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41万元,项目支出 239.64万元。
(一)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57.39万元;
(二)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费7.54万元;
(三)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1.81万元;
(四)2200101 行政运行193.26万元;
(五)2200106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183.94万元;
(六)2200199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54.11万元;
(七)2210201 住房公积金18.01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4.6万元相比减少13.31万元,下降91%,同比下降9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25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2.1万元,同比下降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0.91万元,同比下降96%。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维修费、保险费等。2016年初,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25万元,平均每辆0.16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主要为与兄弟省、市相关单位业务交流及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8万元,比2015年减少9.35万元,降低29 %。主要原因是:编制内人员减少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主要原因:公务车改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宁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2016年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