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承担查处市本级范围内未纳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违反土地、矿产,测绘、地质环境法律法规行为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2)承担对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非政府原因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
(3)指导各县、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支队内设综合科、执法监察一科、执法监察二科、执法监察三科、案件审理科、执法监察四科、财务科共七个科室。
支队正职领导按副处级配备干部、副职领导按正科级配备干部。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的有关工作部署,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以“四有”精神为标准,践行“三严三实”,改进作风,厉行节约,认真履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积极履职,推动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1、加大行业指导力度,积极协调形成执法合力
打造移动执法系统,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与南宁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合作,打造南宁市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系统,实现市、县、乡多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移动执法数据信息采集、远程指挥调度和远程监管预警等。通过在一线执法人员的手机上安装移动执法监察系统APP,实现日常巡查上报、GPS采点、案件快速处置、业务指导工作的实时开展;通过在电脑上安装执法监察系统终端,实现巡查管理、轨迹管理、案件管理、动态监管、短信预警、一张图辅助分析、统计分析等功能的远程操作,与手机移动执法监察系统相互联动,实现数据共享。市、县(区)国土执法人员及乡镇政府在日常执法巡查过程中通过使用该系统上报对违法用地、非法采矿的巡查与处置信息,实现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行为“发现及时、反映快速、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目标。
加强业务指导,确保依法行政。加强对各城区、开发区城管部门和乡镇从事国土执法工作的相关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县(区)、乡一级从事国土执法监察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学习,通过实践培训基层国土人员的办案水平;把开展执法监察演练与日常执法监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办案经验和规范的办案流程作为教范传授给基层国土执法人员,不断提高执法监察队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基层国土执法监察部门严格依法行政。
积极协调其他部门,推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积极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市人民政府等上级部门寻求支持帮助,协调建立多元执法制度,建立以辖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办案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积极与法院、检察院、监察局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办案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强与安监、环保、林业等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系方式,起到化解执法风险、争取其他执法部门理解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改善执法环境,配合筑牢“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联合执法力度。
2、积极推动厘清各部门职责界限
一是推动抓好顶层设计,希望得到广州督察局的指导,争取国土厅、市人民政府出具意见,明确国土部门、城管部门职责界限,做到权责统一,行政执法权纳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后,其相应的监管职责也一并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二是通过委托协议明确“四所合一”机构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巡查、发现、制止、报告职责。
3、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核查工作
把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动态巡查工作作为促进土地有效利用的重要抓手,早发现早处理,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清查认定为闲置的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相关规定,逐宗研究具体处置方案,分类处置好闲置土地。
4、加强测绘行政执法及地质环境执法工作
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为主线,切实加强测绘行政执法和地质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狠抓行政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道德素质、法律素养、依法行政理念和行政执法能力;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从事执法活动,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制度,不断增强测绘行政执法和地质环境执法工作规则、程序、内容的透明度。
5、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组织人员根据梳理出的81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根据违法情形的不同,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依据一定的标准划分若干级次,明确每一处罚级次的违法情形、处罚标准、幅度;在完善自由裁量权时遵循合法、合理、平等、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及简便实用的原则,组织深入调查研究,听取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并请相关专家、法制部门进行科学论证,切实提高标准的质量和实用性。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是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隶属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仅有市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共有事业编制数41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5人。现共有事业编制数在职职工33人(其中抽调到其他单位6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3人。
(二)人员构成
中共党员24人,女职工17人,年龄在45岁以下职工10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预算774.55万元, 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74.55万元,财政拨款预算774.55万元。
(二)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总预算774.55万元。
1、2019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科目47.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8.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15%。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类科目486.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76%。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国土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科目101.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07%。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国土资源事务—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类科目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5%。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国土资源事务—国土整治”类科目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9%。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类科目41.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37%。
2. 2019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28.13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7.74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7.7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外聘人员经费95.03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案经费10万元、扶贫经费2万元、聘用人员公用经费1.9万元
③其他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费9.7万元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774.55万元,同比增加246.15万元,增加46.58%。
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74.55万元,同比增加246.15万元,增加46.58%。
其中:财政拨款预算774.55万元,同比增加246.15万元,增加46.58%。
基本支出653.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38%,同比增加193.04万元,同比增加41.91%;增加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基本支出经费增加,绩效奖励金也算入预算中。项目支出120.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62%,同比增加53.11万元,增加78.29%。增加原因为原征地办撤销以后外聘人员工作经费转入我支队。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预算774.55万元, 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74.55万元,财政拨款预算774.55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7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74.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科目47.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0%,比上年增加11.09万元,增长30.66%。原因为在职人员的增加使得医疗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8.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15%,比上年增加22.55万元,增长40.21%,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使得养老保险金增加和增加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类科目486.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76%,同比增加156.84万元,增长47.63%。 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增加还加了绩效奖励金的预算和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经费。
(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国土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科目101.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07%,同比增加50.5万元,增长99.51%。增加原因为市征地办聘用人员转到我单位增加了7人故项目经费中聘用人员的工资增加。
(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国土资源事务—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类科目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5%,同比增加2.61万元,增加36.81%,原因为办公设备购置费增加。
(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国土资源事务—国土整治”类科目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9%,与上年持平。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类科目41.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37%,比上年增加2.55万元,增长6.53%。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增加,住房公积金单位部份增加。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5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7.05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8.55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55万元,比2018年预算8.55万元与2018年持平。: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1.5万元,与2018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7.05万元,与2018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7.74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8年预算增加20.57万元,增长23.6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原南宁市人民政府征地办的人员因机构改革,划转到我单位,因人员增加故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9.70万元,同比增加2.61万元,增长36.8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的增加。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9.7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docx
11.2019年度部门预算南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