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承担市本级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地役权登记,抵押权登记和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工作;承担拟定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承担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承担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工作;承担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具体工作。负责房屋登记、房屋抵押、房屋测绘数据成果管理、房屋楼盘表管理、档案管理和利用等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们将继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将更多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纳入“24小时不打烊”全自助登记办证服务和“1小时办结”服务范畴,进一步提高登记服务效率,为群众、企业提供更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和幸福感,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南宁市不动登记机构调整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南编〔2015〕227号),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03月正式成立,属国土资源局下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仅有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9名,其中:核定党政领导职数4名。
(二)人员构成
实际在岗人数341名,其中:在编人员101名(包括正、副职领导共4名),聘用人员240名。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01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017.91万元。
(二)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1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017.91万元。
1. 2019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46.29万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637.5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7.23万元。
2. 2019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346.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82%。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51.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5.58%;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0.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4.14%;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8%。
(2)项目支出预算3671.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17%。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13.61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58.65万元;
③资本性支出预算499.59万元。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017.91万元,比2018年预算6151.29万元减少1133.38万元,同比下降18.43%。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017.91万元,比2018年预算6151.29万元减少1133.38万元,同比下降18.43%。收入及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下年保持零增长,延续项目去年已完成,总体开支减少。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01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017.91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以及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1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017.91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以及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类科目预算数为1.49万元,主要用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科目预算数为145.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的机关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类科目预算数为58.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类科目预算数为87.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的医疗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类科目预算数为0.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的大额医疗。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事业运行”类科目预算数为965.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类科目预算数为3671.86万元,主要用于预算项目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类科目预算数为87.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万元,比2018年预算4.6万元减少2.1万元,同比下降45.65%。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2.5万元,与2018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万元,比2018年减少2.1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万元,比2018年预算4.6万元减少2.1万元,同比下降45.65%。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
3. 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2.5万元,与2018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万元,比2018年减少2.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公用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公用运行经费预算190.33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8年预算增加4.69万元,增长2.5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用经费部分定额标准提高,相应定额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600.94万元,同比增加798.69万元,增长99.56%,原因是不动产登记工作设备配备需求增加以及场地物业服务费用的增加。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428.9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6.79%;我中心无工程项目采购预算;服务项目采购预算1171.9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3.21%。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我中心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784.9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84.77万元,专用设备0.5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9.88万元。本部门无车辆或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193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7.61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各受理(服务)点物业租赁及运行经费,预算金额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 外聘人员经费,预算金额1337.61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如部门预算含有涉密事项,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简要说明。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在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二)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三)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共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人物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收支预算总表.docx
2. 收入预算总表.docx
3. 支出预算总表.docx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docx
9. 2019年度部门预算南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