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南府办〔2024〕16号)有关要求,我局结合2023年度耕地保护相关情况对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以及县(市、区)、开发区对乡镇(街道)耕地保护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征求了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意见。现将2023年度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4日至26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于2024年12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邮寄以到达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609855。
附件: 2023年度南宁市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名单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2023年度南宁市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名单
横州市莲塘镇、横州镇,上林县明亮镇、三里镇、白圩镇,马山县白山镇、金钗镇,隆安县古潭乡,兴宁区五塘镇,江南区江西镇、苏圩镇,青秀区长塘镇、南阳镇,良庆区那马镇,武鸣区府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