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荣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450103004003GB00728宗地容积率提高事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局将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09:00在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举行,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报名有效期内(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报名的共有15人。经研究,现将听证代表名单公布如下:卢雨、温干祥、刘英群、梁于里、宁忠伟、郑军英、宁瑞鹏、蒙海霞、蒙树梅、谭昌瑞、李凤云、邓岳宇、莫玮道、刘建英、唐素芳。
二、与本调整事项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可将自己的意见告知参会代表转达,或以书面方式在听证会召开时提交听证组织人员。
三、本公告可在450103004003GB00728宗地项目现场、“荣和大地三组团”小区公告栏、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设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等位置查阅。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