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南宁市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于2000年7月26日经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公布。经审查,该文件所依据上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已发生改变,为保证《办法》的内容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不相抵触,并符合上位法的要求,我局对《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形成了《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将《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提意见。链接网址:http://117.141.131.185:8000/law/skip.action。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nnzrzyfgk@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南宁市锦春路3-1号,信封注明“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修订稿)”)。邮编:5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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