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新背景下,落实南宁市的战略部署要求,优化产业布局,分解上位规划产业用地指标,强化与周边配套组团的联动,促进产城融合。拟对南宁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30日批复的南宁东部新城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伶俐片区)开展修编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8条予以公告,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单元范围为新东大道、福安路、江南 45 号路和 和顺路所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约 2780.36 公顷。详见南宁东部新城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伶俐片区)区位图及原规划图。
二、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12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5816930;邮寄地址: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07办公室,邮编: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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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