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局拟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处置一批报废固定资产,欢迎有意向者参与投标竞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本次我局固定资产处置项目名称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报废资产处置项目,项目拟处置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空调、扫描仪、传真机等一批资产,处置标的将按现状转让,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竞价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登记在册的经营主体;
2.具有废旧物品回收资质。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有满足上述竞价资格要求的意向方可于2023年11月14日至16日上午9:00至12:00或下午15:00至17:00期间到我局报名竞买。报名截止前,竞价方报名数量需达三位(含)以上,否则本次竞价取消。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参加竞买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废旧物品回收资格等参与竞买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3-1号南宁自然资源局12楼1203室。
四、现场勘查
报名完成后,请各位竞价人于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到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九楼会议室等候,我局将安排各位竞价人对本次竞价标的进行现场勘查。
五、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拟定于2023年11月17日现场勘查结束后在我局九楼会议室进行,我局将通过公开、一次性竞价的方式,全部打包出售我局该批报废固定资产。
竞价将由出价最高者成交,如出现竞价结果相同的情况,则进行现场抽签决定成交人。
本次竞价结果将于现场公布。
六、其他
1.竞买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信息,对竞价标的进行实地勘查,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做好风险预估。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风险因素,愿意承担一切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且在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未充分考虑其他不可预计的风险因素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竞价成交人须在竞价结果公布后3日内结清货款。结清货款后,成交人可与我局沟通协商,在成交后7日内及时将该批处置资产清出。
3.资产处理期间,竞价成交人在处置该批资产过程中产生的拆卸费、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该成交人自行负担。
4.竞价成交人在处置和清运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全、文明、规范进行,不得损坏和带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并保持场地清洁干净,严禁一切对我局正常办公产生影响的处置行为。若在处置和清运的过程中发生意外,竞价成交人要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5.本公告如有变更,会及时进行公告更改。未尽事宜,请联系刘工,联系电话0771-560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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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3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