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有关规定,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年9月29日-2023年10月28日对《南宁五象新区龙岗片区西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南宁五象新区龙岗商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地块维护方案》(草案)进行城乡规划批前公示。
一、规划维护范围
本次维护地块具体范围为:(一)龙岗大道西侧、那造路南侧地块,(二)龙华路北侧、步锡路东侧地块,(三)龙华路南侧、步锡路西侧地块,(四)龙华路南侧、江湾路西侧地块,(五)和合路东侧、上湾街南侧地块。
二、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www.wuxiangxinqu.gov.cn)。
三、意见反馈途经
规划调整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4952603,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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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