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年6月30日至7月29日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属区)及托管区(那洪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NH-03-01-11、NH-03-02-22地块维护方案》(草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维护调整地块位于金凯路以北、平阳路以西、沛鸿路以南、沛贤路以东围合区域,该区域主要以居住用地、商业商务用地、中小学教育用地为主的城市居住商务综合区,本次维护街区用地面积为340002平方米,约510亩;维护对象NH-03-01-11地块用地面积为56840平方米,约85.26亩;维护对象NH-03-01-22地块用地面积为29196平方米,约43.79亩。(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二、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国家级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jkq.nanning.gov.cn);
(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南宁市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五)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公示栏(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
三、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指定的反馈途径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的真实情况说明、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属于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