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有关规定,对《南宁市三塘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ST-04街区地块维护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维护范围及主要维护内容
(一)维护范围
本次维护范围位于那泉路以南,垒岭路以东,长岭大道以西(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二)主要维护内容
为加快落实兴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优化用地功能,助力城区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拟对ST-04街区地块开展维护。本次维护主要内容如下:
将位于那泉路以南,垒岭路以东,长岭大道以西的原ST-04-03-32地块中的2.0公顷用地由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编号ST-04-03-66。调整后,ST-04-03-66地块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80m,绿地率≥35%,规划人口1550人;ST-04-03-32地块剩余1.19公顷用地的用地性质仍为商业用地,其余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二、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然日),自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1月7日。
三、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首页“政务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其他公示”栏。
(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南宁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
(三)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四、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规划调整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自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1月7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送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科(联系电话:0771-5609136、5609132,邮寄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科办公室十楼1012、1013室,邮编:530000)。
五、有效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