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12日,我局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分宗合宗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至2020年12月12日无反馈意见。由于我局对相关内容及业务办理程序进一步修改完善,根据工作需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我市国有建设用地分宗合宗管理工作,现重新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分宗合宗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2年5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录南宁政府法制网“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提意见。链接网址:http://117.141.131.185:8001/po/f/view-7-7abb25f856e547ef878af779b9335e5b.html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nzrzydjj@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宁市民中心B座602办公室(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分宗合宗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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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