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华润红水河水泥有限公司林村粉砂岩矿深部水泥配料用砂岩资源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二、受让人
名称:广西华润红水河水泥有限公司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广西华润红水河水泥有限公司林村粉砂岩矿深部水泥配料用砂岩资源采矿权
开采矿种:水泥配料用砂岩
地理位置: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
面积:0.1524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1,2563955.25,36618133.44
2,2563954.25,36618173.44
3,2563885.25,36618242.44
4,2563721.24,36618229.44
5,2563640.24,36618208.44
6,2563527.24,36618092.44
7,2563524.24,36617971.44
8,2563573.24,36617836.44
9,2563683.24,36617739.44
10,2563761.24,36617730.44
11,2563882.25,36617800.44
12,2563884.25,36617894.44
13,2563799.25,36617950.44
14,2563880.25,36618044.44
开采标高:+147米至+132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开采利用采矿权平面范围内采矿权标高上下部资源的,非金属类矿种(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采矿权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原采矿许可证载明矿种的采矿权。
理由:本次协议出让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第三项第(六)条之“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开采利用采矿权平面范围内采矿权标高上下部资源的,金属类矿种采矿权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金属类矿产的探矿权、采矿权;非金属类矿种(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采矿权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原采矿许可证载明矿种的采矿权”的规定。 出让收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8〕8号)的规定执行。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7日
对本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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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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