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南宁市重点区域建设项目的设计质量管控,提高建筑风貌艺术评审会上会项目的创作水平,根据南宁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十三次会议精神,现就强化落实设计机构总建筑师设计质量管理责任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各设计单位应加强重点区域建设项目设计成果的内部审查工作,建立本单位总建筑师建筑设计风貌艺术审核负责制:对于需经由建筑风貌艺术评审会审查的建设项目,其建筑设计方案在提交评审前,须由该设计单位的总建筑师或建筑专业技术总负责人进行全面把关并签字确认,确保设计成果达到高质量、高标准要求。
若同一建筑设计项目经两次建筑风貌艺术评审会评审均未通过或同一设计单位多个项目经艺术评审会议评审未通过的,我局将在本单位网站对相关设计单位进行通报,对设计单位总建筑师或建筑专业技术总负责人进行约谈。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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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