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的450103002002GB00029宗地0.392374公顷土地协议出让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作为危旧房改造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2013年9月,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在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预编了该宗地建设用地批复编号[南宁土出字(补)2013091号]及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编号[南国土审(补)批〔2013〕100号]。经核,该宗地由于职工不同意危旧房改造,项目暂缓,该出让合同未签订。经研究,我局决定撤销上述建设用地批复及出让合同编号。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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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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