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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我市地价管理工作,我局现将《南宁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及《南宁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修改意见可在2020年12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录南宁政府法制网“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提意见。链接网址http://117.141.131.185:8001/po/f/view-7-68406e98cda54206b3fd9fc706a3a982.html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njzdj@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907办公室(南宁市锦春路3-1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南宁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邮政编码:5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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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