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南宁市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现将《南宁市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0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录南宁政府法制网“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提意见。链接网址http://117.141.131.185:8001/po/f/view-7-55c5600d659347fab2075766fc717ed7.html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ngtgb@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1017办公室(南宁市锦春路3-1号,邮政编码:5300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南宁市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