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3月9日收到你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你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规定,现将该地块的规划总平面图向你公开。
“龙光·玖珑府”项目位于南宁市金阳路9号,原南宁市规划管理局于2017年3月23日核发了该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审批号:JKZP20170007),该项目内各个位置的规划功能及性质在规划总平面图上均已体现。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南宁市人民政府或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