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友联砖厂粘土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对矿山开采、生产用地损毁的土地实施了土地复垦工程,并于2019年10月9日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土地复垦项目总体验收。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0月15日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该土地复垦项目进行总体验收,现将本次总体验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矿山概况
南宁市友联砖厂粘土矿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1年4月18日至2014年4月18日。该矿山开采、生产用地范围共占地3.553公顷,土地权属人为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创新村民委员会。
二、矿山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南宁市友联砖厂委托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南宁市友联砖厂粘土矿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方案报告表》)于2011年3月1日通过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根据《方案报告表》的复垦工程设计,矿山生产结束后,应复垦采场、工业场地(内部包括废石场、办公生活区、加工区及临时工棚等),进行砌体拆除、废渣清理及地面平整,并对废石渣场进行植草。预期复垦采矿地3.467公顷。
经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勘察核实,南宁市友联砖厂已拆除复垦范围区内所有建筑物并清运废渣,土地平整度基本符合相关要求。土地已移交土地权属人。南宁市友联砖厂已按照《方案报告表》完成复垦要求。
三、总体验收结论
通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踏勘核实和内业资料审查,南宁市友联砖厂基本按照《方案报告表》完成了复垦任务,南宁市友联砖厂粘土矿开采、生产用地损毁的土地经复垦,已恢复可利用状态。验收组同意南宁市友联砖厂粘土矿土地复垦项目验收合格。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南宁市友联砖厂粘土矿土地复垦项目总体验收结论有异议的,于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视为无异议。
业务咨询人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周 安 0771-5609138
兴宁区自然资源局 潘慕雨 0771-2100227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