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构建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高质量地推进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发挥各类专家对相关专业和管理领域的技术把关和指导作用,我市将组建多专业领域融合的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库(第一批),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为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指导、开展相关培训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在以下专业领域有深厚造诣的专家学者(不限地域和国籍):经济学类0201、经济与贸易类0204、政治学类0302、社会学类0303、民族学类0304、历史学类0601(熟悉东盟、南宁、壮族历史)、地理学类(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070502、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070503、地理信息科学070504、应用气象学070602)、地质学070901、遥感科学与技术081202、地质类0814、矿业类0815、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081801、交通工程081802)、农业工程类(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082304、农业水利工程082305)、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25、建筑类(建筑学082801、城乡规划082803、风景园林082803)、农学090101、自然保护与生态环境类0902、林学类0905、草学类0907、农业经济管理类1203、物流管理与工程类1206。
(二)对“一带一路”倡议、中国与东盟关系、大数据运用等方面有专业研究的专家学者。
二、专家库成员应满足的条件
(一)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应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造诣,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课题研究,能解决重大难题,成绩显著。
(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积极为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管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四)身体健康,能积极配合参与相关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院士、国务院特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专家、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除外)。
三、专家权利、义务和职责
经遴选确定后纳入南宁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库的专家,可参与南宁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咨询、培训指导和审核论证等工作。我市将按照南宁市财政标准发放专家咨询费用。
已纳入南宁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库的专家具有自由选择是否接受我市邀请参加相关规划技术咨询工作的权力。我市根据专家咨询情况定期更新专家库,并优先邀请参与频率高、咨询质量好的专家参与咨询活动。
四、报送方式和时间
各科研院所、机关团队和公司可以在专家本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以集体名义推荐本行业优秀专家。符合专家条件的个人也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按附表要求将电子文件发送至nn2035@qq.com。我市将对申报资料进行筛选,最终入库专家名单另行公告。
特此通知
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9年12月17日
(咨询单位及电话: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560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