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将位于南宁高新区思圣路(罗文大道至相思湖北路)的450107010012GB00201宗地22664.75平方米土地划拨给南宁相思湖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思圣路(罗文大道至相思湖北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2023年11月24日,我局在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该项目的划拨供地数据,划拨决定书编号为南自然(高新)划字2023058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23A000318。
根据南宁市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5月4日核发的《关于南宁市四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发改投资〔2024〕43号),该项目用地范围及业主已调整,新项目业主申请重新办理划拨供地手续。经研究,我局决定撤销南宁相思湖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50107010012GB00201宗地用地手续通知及划拨决定书编号,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给予南宁相思湖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思圣路(罗文大道至相思湖北路)道路工程项目划拨用地手续的通知》(南自然资发〔2023〕1077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南自然(高新)划字2023058号]废止。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