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原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了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三岸大桥-蒲庙大桥)项目,使用权人为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用地面积14936.8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宗地号为LY450109100000GB00057,用地批复为南自然资发[2019]5040号的划拨决定许可[南宁土划(审)字D20190160号]。
经核,上述项目用地范围已调整,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尚未缴纳LY450109100000GB00057宗地的划拨价款,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撤销LY450109100000GB00057宗地用地批复及划拨决定许可(详见附件)。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