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心圩街道罗赖村10队、23队:
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位于南宁高新区振华苑公寓式安置小区内的720.0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你们队,作为回建安置地项目用地,宗地号:450107010206GB00186(用地范围详见我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蓝线图,编号为:YD0111202200059),容积率>1.0且≤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安置留用地)。
请你们队收到本文后,缴清有关费用,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并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要求对土地进行建设。在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并结清划拨价款后,依照不动产登记程序,到南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有关建设事宜,请按规定办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