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安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位于青秀区塘根路以东、兴宁区鞍马岭路以西、虎岭大道以北的71698.5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你公司作为兴宁区三塘南路西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宗地号为450103450003GB00211[用地范围详见兴宁区、青秀区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102202400003号、用字第450103202400011号)及蓝线图(编号:XZ0102202400006、YD0103202400019)],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0且≤2.5。
请你公司收到通知后,完成该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缴纳耕地占用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后,再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并在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和结清划拨价款后,依照不动产登记程序,向南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有关建设事宜,请按规定办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