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相思湖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用9等旱地共3008.20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占用819.15平方米,临时施工用地占用2189.05平方米。你公司应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3〕17号)有关规定,做好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
请你公司收到本文,在缴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耕地占用税后,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红线图,并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要求对土地进行建设。在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并结清划拨价款后,依照不动产登记程序,到南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有关建设事宜,请按规定办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