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市政园林局,广西资产评估协会、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南宁市律师协会:
为加快建立我市征收集体土地专家库队伍,为征地政策起草制订、征收协商、评估评审、编制方案等工作提供常年的专业咨询和智力支持,充分发挥专家库核心智库作用,特征集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
面向相关单位征集土地管理、城乡规划、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含土地估价)、水产养殖、动物养殖、农作物种植、园林绿化、工程造价、法律等方面专家。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公正,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在南宁市工作生活,熟悉市情、社情、民情,热心参与征收集体土地工作;
(四)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产估价师、备案土地估价师、工程造价师、律师资格;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踏勘等外勤工作和技术评审相关工作;
(六)征收集体土地业务范围内所需专家的其他要求。
符合前款规定,在土地管理、城乡规划、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含土地估价)、水产养殖、动物养殖、农作物种植、园林绿化、工程造价、法律等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本专业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深造诣,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声望的,可优先考虑。对专家数量较少的类别,所列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报送要求
(一)专家可以由个人申请,也可由单位推荐。个人申请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
(二)申请人向市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申请入库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专家入库推(自)荐表(原件,见附件1);
3.专家承诺书(原件,见附件2);
4.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年限证明(单位证明原件);
5.学历(文化)证书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由单位推荐的需填写“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24年1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材料(含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nnsgtjzdk@163.com)报送至我局1002室(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
附件: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