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9日,我局将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的0404954宗地 0.568024公顷土地划拨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并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预编0404954宗地建设用地批复编号(南国土资拨〔2012〕137号)及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南宁土划字20120159号。
经核,该地块已于2021年8月31日收回重新出让给巴马巴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项目业主已重新办理供地手续。经研究,我局决定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建设用地批复及划拨决定书编号。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