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宁市青秀区二○一○年第三批镇建设用地实施方案,我局将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伶俐工业园区的450103102000GB00008宗地33850.28平方米划拨给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南29号路(7号路—9号路)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2022年11月,我局在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该项目的划拨供地数据,划拨决定书号为南自然(审)划字20220130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22A56828。
根据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南宁市2023年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第一期)的通知》(南发改投资〔2023〕39号)的文件精神,同意江南29号路(7号路—9号路)项目业主由“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南宁纵横时代伶俐一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南宁纵横时代伶俐一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新申报划拨供地手续。经研究,我局决定撤销该项目用地手续通知及划拨决定书编号,即原南自然资发〔2022〕1789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南自然(审)划字20220130号)废止。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