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职改办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南宁市工程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学术成果重新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责任,认真组织对本单位申报人学术成果的真伪进行重新核实。学术成果核实工作涉及申报者的切身利益,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学术成果参加评审,进入评审结果公示期的,评审结果无效,相关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申报。
二、请按照以下方法对申报人员学术成果进行重新核实:通过登录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维普网网站,对申报人在“南宁市职称业务系统”中填报的个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和论文真实性进行核实。请申报人提供核查渠道(含具体网址链接)或提供论文出版社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注明联系方式以备核实。相关核查网址链接请填写到“南宁市职称业务系统”任现职以来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中的“名称及内容提要”栏目内,论文及出版社出具的证明材料上传至该板块中的“附件”栏目内。
三、申报人须在2022年11月21日(周一)上午12:00前完成材料申报全部审核推荐流程并将材料推送到本职改办相应评审委员会。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560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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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行业职改办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