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统筹谋划全市矿产资源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我局委托了广西国土资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南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该规划已于2021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会初步审查。为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共建共治过程,现将《南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公示稿)予以公告。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南宁市行政辖区,全市总面积2.21万平方千米。
二、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2年4月5日至2022年5月4日。
三、公示地点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公告公示”栏。
四、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2年4月5日至2022年5月4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771-5609254;邮寄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邮编:530000)
特此公告
附件:
南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公示稿.docx
?南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说明-公示版.docx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