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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南府发〔2021〕3号)关于“探索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许可证”的工作要求,结合《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关于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为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改革情况,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尚未出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许可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的背景下,我局对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试行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合并办理,探索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许可证。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项目用地的,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平方米、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加工车间,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标准厂房和普通仓库。
二、受理条件
(一)申请材料齐全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二)申请材料的建设主体、项目名称以及申请内容清晰一致。
三、申请材料
(一)《南宁市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合并办理审批申请表》1份。
(二)《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合并办理容缺承诺书》1份。
(三)工程规划许可承诺材料(含工程规划许可承诺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人承诺书、建设项目面积指标计算书,相关样本参照我局2019年7月31日发布的《关于房建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承诺审批流程相关事项的通告》)1份。
(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2份。
四、实施方式
为推进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实行容缺办理、承诺审批。
(一)容缺办理。在土地出让前,审批机关依据出让规划设计条件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许可指标。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建设单位同步登录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生成项目代码及备案证明,提交《南宁市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合并办理审批申请表》,参照容缺办理承诺书样本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60日内向审批机关补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及工程规划许可承诺材料。供地单位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承诺审批。根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房建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承诺审批工作实施细则》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一般工业仓储类项目(创新型产业项目除外)及建筑规模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适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审批且免于“证后核查”。
五、审批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
六、监督管理方式
(一)审批机关定期将项目申请人信用承诺履约践诺情况信息,推送至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经核查发现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不限于虚假数据、虚假技术指标、原件作假或私刻相关单位公章等情况)的项目,逾期拒不整改的,审批机关按《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今后如有新的文件、政策出台,则以新的文件、政策为准,五象新区、武鸣区可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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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合并办理办事指南(含流程图)
2.南宁市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合并办理审批申请表
3.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合并办理容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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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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