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3日(星期三)下午15:30。
地点: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办公楼会议室(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06会议室)。
二、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职务
听证主持人:瞿? 昀?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局长
听? 证? 员:李静羚? 五象管委会自然资源局监管科副科长
记? 录? 员:张金喜? 南宁市旗舰亚伟速录服务中心速记员
三、听证代表
张振斌? 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三合坡第5村民小组
陈钰锟? 龙华金融广场1号楼2单元三层301号房
聂? 辛? 世茂龙岗花园B区B3号楼1单元五层505号房
黄? 升? 世茂龙岗花园B区B3号楼1单元五层501号房
岑小霞? 世茂龙岗花园B区B6号楼2单元七层703号房
四、听证参加人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一)权利
1.参加或者放弃听证。
2.依法申请回避,当事人认为听证员、记录员与拟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有权申请回避,并说明理由。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主管部门决定。听证员、记录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
3.就听证事项进行陈述、申辩和举证。
4.对证据进行质证。
5.听证结束前进行最后陈述。
6.审阅并核对听证笔录。
(二)义务
1.按照本《听证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
2.依法举证。
3.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的询问。
4.对审阅并核对后的听证笔录进行签字确认。
5.遵守听证纪律。
五、注意事项
(一)携带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准时参加听证。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仔细阅读、遵守《听证须知》(见附件)。
(三)旁听人员不得发言,以免影响听证会会议进程。
特此通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