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防灾减灾日。根据《南宁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减发[2021]2号)精神,为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减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现结合相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三、宣传内容
集中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切实提高群众识别地灾、防灾避险的能力,促进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宣传方式
(一)局网站设“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专栏
在局网站设“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专栏,集中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包括第十三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防治知识等。
(二)短信宣传
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的防灾减灾日主题。
(三)标语宣传
围绕第13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主题“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在局办公楼前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同时在局办公楼各楼层电子显示屏播放相关宣传短片和宣传标语。
另外,要求全市正在生产的矿山业主在矿山现场悬挂矿山安全隐患防治方面的宣传标语。
(四)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手册
与市应急局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万达广场开展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广西(南宁)主会场宣教活动,并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手册。
五、具体分工
(一)地质科:负责宣传活动的策划及工作对接、组织协调宣传活动开展及撰写活动总结;负责通过短信、微信开展宣传工作;负责提供局网站“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专栏上发布的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相关材料及宣传材料的发放。
(二)办公室:负责局网站“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专栏相关宣传材料的发布,以及局办公楼各楼层电子显示屏播放相关宣传短片和宣传标语,同时负责相关横幅制作及悬挂等。
(三)矿管科:配合地质科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并负责通知全市正在生产的矿山业主在矿山现场悬挂矿山安全隐患防治方面的宣传标语,并做好相关宣传佐证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四)市自然资源信息集团:围绕第十三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主题“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更新南宁市自然资源电子政务综合云平台主界面背景。
(五)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各开发区分局:根据市局的相关工作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同步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六、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做到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按时完成各项宣传任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